氣候治理氣壓計,目的在於呈現臺灣社會對氣候變遷氣候議題的社會意向看法和態度。我們認為,在民主社會中,推動氣候政策、實現淨零轉型等是一個有關「治理」的議題,需要公眾的認同、支持和參與;因此,瞭解民眾對氣候變遷的看法變得尤為重要。透過呈現出過往的民意調查,將使我們更加瞭解臺灣社會的想法,有助於未來制定出更有效、更為人所接受的氣候政策。
2023年台灣出口總額為4,324億美元,我國十大出口產品包括電子零組件、資通與視聽產品、基本金屬及其製品、機械、塑橡膠及其製品、化學品、礦產品、電機產品、光學及精密儀器、運輸工具及紡織品(財政部,2024)。從這些主要出口產品可以看出,台灣的核心產業對能源和電力需求量高,使台灣的經濟成長與能源和電力密不可分。今年八月,《遠見雜誌》以「沒電力就沒國力的AI時代,10%綠電撐得起台灣矽谷?」作為封面標題,突顯在半導體業、AI產業用電需求增長的情況下,如何找到同時兼顧淨零目標與產業發展的能源黃金組合?《今周刊》也以「搶救!全民缺電焦慮」為題,顯見台灣各界在「減媒、增氣、展綠」能源轉型目標與進度落差的擔憂。
「永續金融評鑑」,係利用評鑑制度評估各金融機構的ESG推動績效,鼓勵表現優良業者發揮標竿功能,藉此引導所有金融業者逐步落實永續目標。事實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金管會)推動永續金融評鑑,就是期盼國內金融業者更重視永續發展,從而在擬定永續經營策略時,能跟我國永續政策重點及監理方向同步。自2022年底發布評鑑指標、2023年底公布首屆評鑑結果,如今已邁入第二屆作業期程。
聯合國於2006年發佈「責任投資原則」(Principle for Responsible Investment, PRI),並且支持「機構投資人」(Institutional Investors)將「環境、社會與治理」(Environmental, Social, and Governance, ESG)納入投資決策的考量,並且瞭解ESG因素對於投資組合績效的影響(UNEP FI and UNGC, 2024a)。
大家對台灣水泥 1101(股票代號)的印象,多數直覺用名稱理解,就是在「台灣」做「水泥」。然而已經78歲的台灣水泥(台泥),經過七年積極低碳轉型與國際化,已蛻變為跨足11種產業、布局全球13個跨國市場的集團控股公司。隨著公司全球版圖擴大,橫跨事業體多元,且同步投入產業轉型與能源轉型,如何讓過去減碳成果看得見,未來淨零規畫看得到,是極度燒腦的工作。
隨著全球氣候變遷的加劇,各國紛紛提出碳中和或淨零排放的目標。建築業作為能源消耗和碳排放的主要行業,面臨著巨大的轉型壓力。根據國際能源總署 (IEA) 的報告,建築業消耗佔全球40%的能源,並產生相應比例的碳排放(IEA, 2023)。因此,如何透過提升能源效率、引入循環經濟並減少建築業的碳足跡,已成為各國推動氣候中和目標的重要議題。
我國政府在2016年定能源轉型以「減煤、增氣、展綠、非核」為發展方向,於2019年修正《再生能源發展條例》,其中在「展綠」原則項下,聚焦於推動優化綠電及發展潔淨能源。對此經濟部訂定2025年再生能源發電占比20%政策目標,透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第十二條(俗稱「用電大戶條款」)、及其同條第四項訂定的子法《一定契約容量以上之電力用戶應設置再生能源發電設備管理辦法》,引導一定契約容量以上的電力用戶履行綠電義務,善盡企業的社會責任。
台大風險中心自2017年關注台灣前十大溫室氣體排放企業,並自2019年發布第一篇企業氣候行動追追追專題,每年持續追蹤台灣溫室氣體排放量名列前茅之產業與企業。今年2024企業氣候行動追追追已邁入第六年,從排碳大戶應盤查登錄的溫室氣體排放量最新數據,看2022年排碳大戶從2021年289家增加至550家的排放量與家數變化,並了解排放關鍵產業與前三十大溫室氣體排放企業。
隨著全球氣候變遷風險的不斷加劇,企業在面對這一挑戰時,承擔的責任日益增大。氣候變遷引發的極端天氣事件頻發,從乾旱、洪水到颶風等,對全球經濟和社會穩定造成了重大威脅。企業作為經濟活動的核心組成部分,必須承擔起減少碳足跡、提高能源效率以及推動永續發展的責任。
近年來,氣候風險的評估已經對企業的永續經營產生了深遠的影響。為應對這一挑戰,金融穩定委員會(FSB)於2015年成立了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工作小組(TCFD),並於2017年發布了相關指引。然而,隨著氣候風險問題的複雜化,TCFD於2023年宣布解散,並將監督職責轉移給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基金會(IFRS Foundation)。
氣候變遷在地球歷史上,已多次發生,其實是常態,並不足為奇。在人類出現以前,地球就曾發生過好幾次劇烈的氣候變遷。在過去,如果氣候變化過於劇烈,某些或全部生物物種就可能有生存困難甚或有滅絕之虞;自1900年以來,人類為提升生活品質所進行的工業化,時至今日,人類的生活確實改進了,但卻也帶來氣溫上升的後遺症。
2023年8月17日,金管會正式發布新聞稿,宣示臺灣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藍圖,將以直接採用(adoption)方式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包含IFRS S1及IFRS S2),並規劃於2026年,資本額達100億元以上之上市櫃公司應予適用,至2028年則適用所有上市櫃公司。
我國「環境基本法」納入污染者付費原則,其中第28條規定:「環境資源為全體國民世代所有,中央政府應建立環境污染及破壞者付費制度,對污染及破壞者徵收污染防治及環境復育費用,以維護環境之永續利用。」除此之外,第4條亦規定:「環境污染者、破壞者應對其所造成之環境危害或環境風險負責。」在實務上,「水污染防治法」、「廢棄物清理法」、「空氣污染防制法」等法規,皆訂有污染費用徵收條款,向污染源或業者徵收「水污染防治費」、「回收清潔處理費」、「空氣污染防制費」、「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落實污染者付費之精神。
024年世界經濟論壇(World Economic Forum,以下簡稱WEF)的《2024年全球風險報告》(The Global Risks Report 2024)在開頭即提醒全球領導人,世界局勢正受氣候變遷與地緣政治衝突兩大危機嚴重影響,全球的前景仍充滿著不確定性,全球面臨地緣、人口與科技以及氣候變遷等四結構的系統性轉變。而今年報告的重點也在於這些結構性力量是如何導致全球風險與危機的提升。 ...
根據香港的NGO組織「低碳想創坊」在《香港公義轉型報告共同構建氣候公義城市》報告當中指出,香港需要尋找長期受到社會忽略而受到極端氣候影響的群體,並且提倡「公正轉型」,特別是推動弱勢社群共融的氣候適應措施,尋求調適和緩解全球暖化對民生的影響(低碳想創坊,2022)。
能源貧窮(energy poverty)是社會學研究的重要議題,其意義如同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第7項所陳,「確保所有人均能獲得可負擔、可靠、永續並且現代的能源」(ensure access to affordable, reliable, sustainable and modern energy for all)。該議題涉及多元面向與不同尺度,本文則就成因、衡量以及影響等三個部分,建立理論性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