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續金融評鑑」,係利用評鑑制度評估各金融機構的ESG推動績效,鼓勵表現優良業者發揮標竿功能,藉此引導所有金融業者逐步落實永續目標。事實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稱金管會)推動永續金融評鑑,就是期盼國內金融業者更重視永續發展,從而在擬定永續經營策略時,能跟我國永續政策重點及監理方向同步。自2022年底發布評鑑指標、2023年底公布首屆評鑑結果,如今已邁入第二屆作業期程。
聯合國於2006年發佈「責任投資原則」,並且支持「機構投資人」將「環境、社會與治理」納入投資決策的考量,並且瞭解ESG因素對於投資組合績效的影響。因此ESG投資出現在國際文件當中並且作為一種投資行為。而責任投資符合投資人、金融市場、環境與社會的長期利益,聯合國鼓勵投資人進行責任投資,以提升報酬與管理風險。亦即責任投資目的在於促進永續發展目標,並減少因為投資對於ESG的負面影響。
大家對台灣水泥 1101(股票代號)的印象,多數直覺用名稱理解,就是在「台灣」做「水泥」。然而已經78歲的台灣水泥(台泥),經過七年積極低碳轉型與國際化,已蛻變為跨足11種產業、布局全球13個跨國市場的集團控股公司。隨著公司全球版圖擴大,橫跨事業體多元,且同步投入產業轉型與能源轉型,如何讓過去減碳成果看得見,未來淨零規畫看得到,是極度燒腦的工作。
隨著全球氣候變遷風險的不斷加劇,企業在面對這一挑戰時,承擔的責任日益增大。氣候變遷引發的極端天氣事件頻發,從乾旱、洪水到颶風等,對全球經濟和社會穩定造成了重大威脅。企業作為經濟活動的核心組成部分,必須承擔起減少碳足跡、提高能源效率以及推動永續發展的責任。
近年來,氣候風險的評估已經對企業的永續經營產生了深遠的影響。為應對這一挑戰,金融穩定委員會(FSB)於2015年成立了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工作小組(TCFD),並於2017年發布了相關指引。然而,隨著氣候風險問題的複雜化,TCFD於2023年宣布解散,並將監督職責轉移給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基金會(IFRS Foundation)。因此,隨著日後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對氣候相關財務揭露的監管,企業在財務報告中對氣候風險的資訊透明程度將成為投資者和其他利益相關者評估其永續經營的重要依據。這進一步促使企業加強其氣候風險揭露的準確性和全面性。此外,臺灣金管會也在2020年起,推動了一系列揭露框架和溫室氣體揭露的政策措施,反映出企業面對氣候風險已經從自願性揭露轉向強制性揭露的趨勢。這些變革強調了氣候風險管理在企業永續經營中的重要性。企業不僅需要遵守相關政策和監管要求,還需要主動將氣候風險納入其經營策略,以在變化的環境中保持競爭優勢和永續發展能力。
氣候變遷在地球歷史上,已多次發生,其實是常態,並不足為奇。在人類出現以前,地球就曾發生過好幾次劇烈的氣候變遷。在過去,如果氣候變化過於劇烈,某些或全部生物物種就可能有生存困難甚或有滅絕之虞;自1900年以來,人類為提升生活品質所進行的工業化,時至今日,人類的生活確實改進了,但卻也帶來氣溫上升的後遺症。為了避免工業化帶來氣候升溫,大幅度地改變人們原有的生活形態,甚至氣溫上升到不可逆的臨界點,最後進而可能影響人類存亡。因此,才有氣候相關的倡議。
2023年8月17日,金管會正式發布新聞稿,宣示臺灣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藍圖,將以直接採用(adoption)方式接軌IFRS永續揭露準則(包含IFRS S1及IFRS S2),並規劃於2026年,資本額達100億元以上之上市櫃公司應予適用,至2028年則適用所有上市櫃公司。
我國「環境基本法」納入污染者付費原則,其中第28條規定:「環境資源為全體國民世代所有,中央政府應建立環境污染及破壞者付費制度,對污染及破壞者徵收污染防治及環境復育費用,以維護環境之永續利用。」除此之外,第4條亦規定:「環境污染者、破壞者應對其所造成之環境危害或環境風險負責。」在實務上,「水污染防治法」、「廢棄物清理法」、「空氣污染防制法」等法規,皆訂有污染費用徵收條款,向污染源或業者徵收「水污染防治費」、「回收清潔處理費」、「空氣污染防制費」、「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費」,落實污染者付費之精神。
《氣候變遷因應法》自2023年2月施行,此法為我國氣候風險治理的重大法律,其大幅修正內容及其授權修訂或新訂子法受到各界關注。本文旨在盤點氣變法施行一年後的子法訂定追蹤。立法院於2023年1月10日三讀通過氣變法,現任環境部氣候變遷署署長蔡玲儀表示,最優先制定的關鍵子法有12項,預計會在半年內提出。經本研究盤點氣變法相關子法約28項,而12項關鍵子法目前已發布實施8項,待發佈2項,但現今自立法已逾一年半仍有2項未公告,顯示相關立法進程落後。
氣候變遷造成的極端氣候災害頻傳,已經不再是未來式,而是進行式。其所帶來的影響,不僅是關乎社會大眾的日常生活,對於企業營運的影響更是與日俱增。
隨著全球氣候危機日益加劇,各國正急需大量資金來進行低碳能源、交通及建築等永續投資計劃。綠色債券在此背景下嶄露頭角,成為一種受到矚目的金融工具,有效地將市場資金引導向對氣候友善的開發計劃。
要瞭解「可計算一般均衡」 分析方法的精髓,可以從上述1948年獲頒諾貝爾文學獎大文豪 T.S.艾略特詩句所闡釋的「資料」、「知識」及「智慧」等三個層次來說明。為瞭解臺灣產業結構、生產力的變化及經濟成長的動力,國內外已有許多學者陸續提出各種評量生產力的方法,可供跨部門與跨區域之比較,琳琅滿目,值得參考。但無論方法上如何地求精進,更重要的應該還是自我地評比,亦即自己跟自己比,其次就是資料的蒐集以及資料品質的精進,尤其是政府投入許多的預算及大批人力所建置的三大普查資料,更是我們尋找臺灣生產力消長的重要寶庫。
國際金融穩定委員會所成立之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工作小組分別於2017年及2021年發布一套揭露建議書 ,建議企業以治理、策略、風險管理、指標和目標等四大核心要素作為報告架構,並做出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的財務影響量化揭露,提供投資者等利害關係人瞭解企業的重大風險,以進行適當的投資規劃與有效的資產配置。在氣候相關風險的部分,包含立即性和長期性的實體風險,與政策和法規風險、技術風險、市場風險、名譽風險等轉型風險;在機會的部分則包含資源使用效率、能源來源、產品和服務、市場、韌性等面向。TCFD工作小組也另外針對最容易遭受氣候變遷及低碳轉型經濟影響的重點產業提供補充指引,例如屬於金融部門的銀行、保險公司、資產擁有者、資產管理者,而非金融部門則分為能源、交通、材料與建築,以及農業、食品和林業產品。
如果說TCFD的首要目標是阻止氣候變遷的暖化危機,主要著重於氣候變遷對企業造成的財務風險,那與TCFD架構類似的TNFD,其首要目標,就是阻止生物多樣性的消逝,主要著重於企業或組織在營運過程中,對自然的衝擊(impact)、依賴(dependency)
你是否感覺天氣越來越熱,冬天越來越短呢?這不是錯覺。台灣氣候變遷科學團隊發表(台灣版氣候變遷報告)觀察未來台灣天氣會更極端,乾愈乾,濕愈濕,下雨天數變少,但總雨量會變多,而且年均溫不斷攀升,冬天愈來愈短,專家提醒在溫室氣體排放,無法降低的惡劣情境下,預估最快2060年
2017年,TCFD正式發佈揭露建議,揭示TCFD的四大核心要素,分別為治理、策略、風險管理、指標和目標,並藉由辨別氣候的實體風險與轉型風險(如:極端天氣事件、政策與法規更迭),以及氣候變遷所創的新機會(如:市場偏好低碳產品)來重新審視氣候對於企業財務影響與表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