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振誠 國立臺北科技大學建築系副教授
一、臺灣建築產業2050年淨零碳排放政策與目標
臺灣為落實2050年淨零碳排放目標訂定發展路徑與轉型策略,而建築產業部門之碳排放量,根據國際能源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IEA)報告指出全球碳排放量建築部門約佔37%,建築物於日常使用階段使用碳排放量約占28%,建築物於興建及修繕拆除階段的建築蘊含碳排放量約占9%(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IEA, 2023),因此,內政部積極對應淨零碳排放路徑目標,對應建築興建修繕等「蘊含碳排放」與建築日常「使用碳排放」提出低碳(低蘊含碳)建築標示(Low Embodied-Carbon Building Rating System, LEBR)與建築能效評估系統(Building Energy-Efficiency Rating System, BERS),分階段實施應用於新建建築物及既有建築物的淨零碳排放目標,降低臺灣整體建築產業部門之碳排放量。
建築蘊含碳排放評估上,參考BS EN 15978(British Standards Institution, BSI, 2011)的建築生命週期不同階段之碳排放範疇,從製造運輸、施工、更新修繕、拆除廢棄等四大階段為主要評估範疇,對建築物之主結構工程(柱、梁、樓板、樓梯、結構牆等)、非主結構工程(一般外牆外裝工程、外窗與透光帷幕外窗工程、不透光帷幕外牆及一般外牆工程、內隔間工程、室內地坪工程、戶外地坪工程等)評估建築構件之蘊含碳排放量,並計算出設計階段設計案與基準案之蘊含碳排密度與其差異減碳效益給予不同等級標示。
建築使用碳排放著重於建築使用階段之日常節能減碳,在建築設計上予以檢核耗電密度與碳排密度計算,以提升外殼節能效率、空調節能效率、照明節能效率、電梯效率、熱水系統效率..等,依非住宅與住宅等不同建築物使用類別計算評估,依其耗電密度與能效得分給予標示不同等級。依我國2050年淨零路徑目標,期公有新建建築物於2030年以前達到1級能效或近零碳建築,50%既有建築物於2040年更新為1級能效或近零碳建築,100%新建建築物及超過85%建築物應於2050年前達到近零碳建築目標。
而在建築材料減碳排放部分,除了上述低碳建築標示對應之低碳循環建材外,內政部所核發「綠建材標章」亦可在生態永續、健康舒適及低碳循環等面向予以提供減碳助益,綠建材標章自2004年標章正式受理開始,以「人本健康•地球永續」的核心對應不同建材生命週期予以評定,標章分為「生態、健康、高性能、再生」等四大分類,並需通過一般通則含限制物質的要求及各分類評定基準。

圖1 綠建材標章
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24)

圖2 綠建材標章評定要項
資料來源:(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24)
以「生態綠建材」來看,其注重天然材料、低人工處理的特性,受理來自永續森林、國產木竹材相關驗證等永續固碳或蘊含碳材料,與強調天然材料佔80%~100%體積比或重量比,生態固碳循環方式取代人工碳排放製品。
「再生綠建材」強調回收一定比例之國內本土廢棄物回收材料,亦即「以低碳材料替換高碳排材料」,並積極解決營建廢棄物問題,其回收材料使用比例依不同建材種類約佔20%~80%重量比,目前再生綠建材受理25種建材產品,包括再生纖維水泥版、矽酸鈣版、高壓混擬土地磚、混擬土空心磚、混凝土粒料或級配料、瀝青鋪面粒料、陶瓷面磚、石膏板、普通磚、輕質混擬土嵌板、水硬性混合水泥、透水混擬土地磚、橡膠鋪面材料、水泥瓦、綠混擬土(分R類、G類、H類)輕質氣泡混擬土磚、木材塑膠再生複合材、塑膠地磚、建築用隔熱材料、輕質隔熱材料、屋頂隔熱磚、控制性低強度材料等再生綠建材產品,可有效作為「低碳循環再生綠建材」。
「健康綠建材」為目前數量最多之綠建材標章,其重視維護健康室內空氣品質(Indoor Air Quality, IAQ),其評定方法與國際接軌,以材料之逸散速率作為基準,強調低逸散甲醛、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otal 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 TVOC),源頭建材管制方式,減少居住者暴露在有毒化學物質的健康風險危害,並確保「室內空氣品質」,健康綠建材受理項目為有逸散之虞的室內裝修建材產品,包括地板類、牆壁類、天花板、填縫劑、塗料類、黏著劑、門窗類及固定式隔屏或櫥櫃類等,評定基準為甲醛(HCHO)逸散速率≦ 0.05 mg / m2‧hr,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TVOC)逸散速率≦ 0.19 mg / m2‧hr,並分三等級逸散速率供建築室內裝修使用時參考,亦即使用低逸散建材可減少額外需透過空調導入新風量移除污染物或空氣清淨機處理污染物等所需使用之用電量及降低使用碳排放量。
「高性能綠建材」分為「隔熱、防音、透水」三大類性能,其中,高性能隔熱綠建材可直接對應「綠建築日常節能與建築能效」之外殼節能,有效提供建築各部位隔熱材料與隔熱構造,包含節能玻璃、節能門窗、建築門窗用玻璃貼材料、外牆系統或構造、屋頂系統或構造、建築用隔熱材料、節能塗料等,可應用於新建建築物、社會住宅、既有建築物之老屋延壽等政策目標。
二、永續經濟活動在建築營造產業的引導與技術篩選標準內容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為引導企業減碳及永續轉型,參考歐盟永續分類法(EU Taxonomy Regulation)訂定「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分別在2022年發佈第一版、2024年發佈第二版,以「對六項環境目的中的任一項具有實質貢獻,且對六項環境目的及社會保障未造成重大危害」之條件(包含氣候變遷減緩、氣候變遷調適、水及海洋資源的永續性及保育、轉型至循環經濟、污染預防與控制、生物多樣性保育及復育),作為永續經濟活動之認定標準。適用於指引之一般經濟活動共計29項,其中「營造建築與不動產業」即佔有7項:新建築物;既有建築物改繕;建築內高能源效率設備之安裝及維修;建築物或建築物內停車場的電動車充電站之安裝及維修;建築智慧能源管理系統之安裝及維修;再生能源科技設備之安裝及維修;建築物之收購與交易取得,顯示營造建築與不動產業之技術篩選未對「六項環境目的未有危害」之認定與引導轉型亟需推動。
在「新建建築物、既有建築物改繕、建築物之收購與交易取得」等一般經濟活動,其技術篩選標準在「氣候變遷減緩」環境目的具有實質貢部分,訂定同時符合以下4項(本指引正式公布日後之三年內過渡期,第1至2項必須符合,第3至4項符合其中一項即可):
- 綠建築標章達銀級以上。
- 建築能效標示達1級以上。
- 低碳建築標示達第2級以上或智慧建築標章達銀級以上。
- 使用具綠建材標章之建材(裝修面積比例為室內75%、室外20%)。
顯示可透過永續經濟活動指引在建築營造產業的引導與技術篩選標準內容協助建築產業淨零轉型,並達成永續健康近零碳建築。
三、結語
建築產業在淨零與永續經濟活動的發展下,積極配合2050年淨零碳排放路徑與ESG永續報告書及永續金融,並逐步達成聯合國所訂定「永續發展目標」(Sustainable Development Goals, SDGs),臺灣訂定淨零碳路徑及健康近零碳建築政策明確,並輔以相關建築標章、建材標章與標示制度予以評估,再結合永續金融及永續經濟活動搭配企業永續報告書之揭露,透過誘導產業轉型共同達成永續淨零目標,在推進路徑上面,臺灣數量龐大之老舊既有建築物如何能夠淨零改造,透過「老屋延壽」方式與超高齡社會之「在宅安老」政策,可透過「小巧永續‧普惠廣眾」的改造修繕政策來滿足民眾面臨「人屋雙老」之建築環境問題,例如,透過「綠建材標章」產品使用進行建築居家環境的改造,延長老屋壽命與讓民眾有感,提升永續健康近零碳建築環境品質。
-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25)。《低碳(低蘊含碳)建築評估手冊》。
-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24)。《建築能效評估手冊》。
-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2024)。《綠建材解說與評估手冊》。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2022)。《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第一版》。
-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2024)。《永續經濟活動認定參考指引第二版》。
- British Standards Institution (2011). BS EN 15978:2011 Sustainability of construction works — Assessment of environmental performance of buildings — Calculation method.
- IEA (2023). CO2 Emissions in 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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