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載自:2024/05/14 經濟日報 / 周桂田》名家觀點/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的兩大命題)
文/周桂田 中心主任
總統府氣候變遷對策委員會之召開,有兩個重要命題需要各界審議:第一、氣候與能源轉型的典範鬥爭。第二,氣候治理體制需典範轉移。就第一命題,目前台灣社會陷入核能延役、新建核能或核能中止的論辯。就前兩者而言,和碩董事長童子賢以關懷台灣產業競爭與國家減碳思維提出顯著的主張,而後者反核團體以機組設備、地震風險、核廢料等主張促使社會共同思維。
而賴總統的結論也是多方及輿論所初步同意,需要架設公開資訊平台來讓社會一起學習釐清各項科學事實,以擬定共識,避免空耗對話與對立成本。此舉可為履現科技民主,可高度肯定;但為避免因民主程序而耗費過鉅時間成本,且立法院可能進行修法以為核能延役或重啟,應及早進行框入各界疑慮之風險評估,透過公開的科學數據來促進社會對話。
而核能涉及複雜科學事實之不確定性,尤為難解,需要透過對話程序來累積共識。根本上,台灣社會將面對核能安全風險、氣候減碳匱乏風險、產業碳中和闕漏風險,這幾項都涉及了國人安全、產業競爭與擔負全球減碳道德之世界主義風險,這些風險之間的抉擇極為艱難,需有民主的睿智與決策者的作為。
若我們從2001至2016年統計台灣的發電結構,再生能源扣掉慣常水力十餘年來僅增長約1%上下,對比國際於2000年初強力啟動能源轉型,我國足足落後10到15年之久。此乃當時支持核能者延遲綠能發展的歷史現實。今日高度批判2016年啟動能源轉型而至今綠能仍僅達陣約10%發電量的人,反而需要虛心檢討當前陷入窘境之成因,造成無法符應國際要求台灣作為供應鏈需使用綠能的需求;而這也是反核陣營擔心若恢復核能將重演遲滯能源轉型步伐之處。
若我國要進行第二次能源轉型,此項責任也應該客觀呈現,各方共同承擔與承諾。畢竟,COP28決議與國際供應鏈之重視再生能源,無論是台灣是否延役核能,都是不可逆的趨勢。
就第二命題,賴總統於委員會中聽取幾位委員針對氣候衝擊弱勢、社會不平等與調適領域意見,而做出未來政府總預算要有一定比例來進行氣候變遷作為,值得肯定。但氣候治理體制需要典範轉移之議在於目前行政體制、預算編列、科學評估與決策等面向都仍傾向以舊的經濟社會發展思維來運作。
以行政體制而言,各部會內部不熟悉淨零、氣候調適對未來台灣內部、外部的影響,更缺乏跨部會統合的平台。目前各部會認領淨零12項戰略並執行決策,缺乏跨部會統合平台而造成部會橫向聯繫不足、統籌運作,尚有重複施作之嫌。同時,也嚴重缺乏與地方縣市依法成立之氣候變遷因應推動會進行量能、預算、執行目標之垂直整合。
就預算編列,國發基金、科發基金與社發基金未來之編列如何履現總統之決議,需要擬定各部會、跨各部會與地方政府之氣候變遷相關政策預算之方法,否則容易淪為各單位以虛擬名目增列預算或隱藏錯置項目。因此,前揭建議建構跨部會統合平台相當關鍵。
就科學決策上,政府部會在政策規畫與施行上,部分淪為委託外部智庫單位,缺乏精準的科學決策協作與跨部會協調科研與社會溝通平台。例如,淨零碳排12項關鍵戰略各部會領受後,缺乏精準的與學界諮詢進行辨識利害關係人之研發,而各自進行所謂的社會溝通,有浪費公帑之嫌。
而總統重視的氣候調適,也與淨零碳排一般,目前缺乏整合跨部會政策平台就調適在政策需求上的科研、回饋與校準;這樣的架構將持續造成治理的赤字。而目前,氣候調適之科研生態圈規畫也僅停留在國科會自然處,其他部會好似毫無關連,將無法真切前瞻推動國家永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