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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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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歐盟最新建築能效指令看我國淨零建築推動現況

文/黃偉任 中心助理研究員

  歐盟《建築能效指令》(Energy Performance of Buildings Directive, EPBD)自2002年首次頒布以來,已歷經2010年與2018年的兩次重大修訂,其目的在於逐步強化建築設計與提升建築物營運階段的能源效率,以邁向2050年淨零排放目標。2024年4月,歐盟更進一步明定,2030年起所有新式建築應符合「零碳耗能」之標準零排放外,並對老舊既有建築的翻新明定目標。

  相較之下,臺灣也規劃相對應的建築淨零目標,依據內政部建築研究所規劃的《淨零建築轉型路徑》,設定三階段里程碑:2030年公有新建建築物達成建築能效1級或近零碳建築;2040年50% 既有建築物更新為建築能效1級或近零碳建築;2050年100% 新建建築物及超過85% 既有建築物為近零碳建築。策略上採取「先建築節能50%,其餘用電再以再生能源碳中和」的路徑(內政部,2022)。

  相較於歐盟以法規門檻與翻新路徑相互搭配的政策框架,我國雖已明定淨零建築轉型的時間表,但既有建築之能源效率認證尚未普及,且老舊建築翻新融資管道稀少與規模有限,僅透過公部門的建築的翻新難以產生示範以及擴散效應。為此,以下將聚焦歐盟對既有建築翻新的最新規範與政策工具,並據此提出我國現行政策規劃之借鏡與調整方向。

 

一、歐盟既有建築翻新相關規範

  歐盟自2020年提出的「建築翻新浪潮(renovation wave)」,設定於2030年前完成3,500萬棟建築翻新的目標(European Commission, 2020),以此開啟了大規模既有建築減碳轉型的政策框架。隨後在2024年,歐盟更透過修訂EPBD,將翻新浪潮的願景進一步制度化,並引入更具體的政策工具與執行路徑,以確保既有建築翻新行動得以落實。由此可見,既有建築翻新將會是推動歐洲建築部門減碳的關鍵機制。本文據此綜整EPBD對既有建築之相關規範與執行架構,作為後續政策規畫之參考依據。

(一)最低能效標準與政策里程碑

  1. 非住宅建築規定:非住宅建築必須符合統一的最低能效標準,成員國需要以2020年的建築存量為基準,分階段推動。各國需在2030年前完成能效最差的16% 非住宅建築的翻新;2033年擴大至最差的26%;其後朝2040與2050年建築部門淨零之目標推進。為了確保政策落實,各國將透過能效證書或其他手段進行審查,確保這些非住宅建築之翻新成果可被追蹤與驗證。
  2. 住宅建築規定:各國必須在2030與2035年前降低住宅建築的平均能源消耗,且其中至少55% 降幅量須來自「整體建築中最差43% 的住宅」的翻新;換言之,未來政策與資金配置將以目前能源效率最低的既有住宅進行深度翻新為核心。

(二)政策資金與一站式服務支持

  1. 財政支持:成員國可動用相關歐盟層級之資金,並結合國家與地方的財政工具,提供多元融資方案來為既有建築翻新,包括翻新貸款擔保、利息補貼、現金補助或稅收減免。此舉不僅能大幅降低屋主與投資者的前期成本負擔,也確保弱勢家庭與小型企業也能受惠於深度翻新資金支援。
  2. 一站式技術服務:政府建立「建築能效一站式服務」,由公部門與必要的民間單位共同營運,服務對象包含屋主、行政與金融單位、以及中小企業含微型企業。設置標準如下
    (1) 每8萬人口就要設立一站。
    (2) 建物平均屋齡高於全國平均的地區或計畫推動整合式翻新的地區。
    (3) 當地交通條件下90分鐘內可抵達的地點。

(三)執行與監督

  1. 五年報告週期:成員國須每五年向歐盟委員會提交「國家建築翻新計畫」及其實施進度報告,內容包括:翻新棟數、節能量、碳減排量,以及所採用的方法學與數據來源。
  2. 送委員會評估:歐盟委員會在收到各國報告後,將進行整體評估,檢視翻新進度與成效是否符合整體目標。
  3. 建置國內法:各成員國必須於2026年5月29日前,建置相關所必需之法律與行政規範,並載明適當的監控機構和處罰措施,同時提供給委員會以便核查。

  透過以上條文,歐盟建立了「五年報告週期、委員會評估、內國法化」的機制,確保所有成員國不僅承諾翻新目標,更須具體提交數據、接受評估並以國內法律形式加以落實,以保障歐盟2050年建築淨零願景能持續並有效推進(European Parliament and Council,2024)。

 

二、台灣未來可借鏡的方向

  截至2025年第二季度的內政部不動產資訊平台數據,全國房屋稅籍住宅平均屋齡已攀升至34年。其中,屋齡超過30年的住宅達到554萬戶,占全國住宅總數的58.9%。其中,台北市30年以上的老屋數量超過67萬戶,占比高達73.8%,為全國最高(內政部,2025)。然而,政府翻新改建速度未能跟上市場需求,特別是在土地成本最高的台北市,老屋更新顯得更為困難。此外,目前都更政策也未能有效覆蓋非都會區。若不加快改建步伐,不僅存在地震安全隱患,亦難以改善老屋能源效率偏低的結構性問題。此外,根據我國最新的溫室氣體總量盤查,建築物使用階段(住宅及服務業)的碳排放約占全國總量的21%(國發會,2025),但多數老屋至今尚未完成能源效率評估,將成為我國推動淨零建築路徑的關鍵瓶頸。

圖1:我國住商部門碳排現況分析
圖片來源:(國家發展委員會,2025)

 

參考歐盟最新指令,建議我國即刻建立相應政策組合以促進淨零轉型:

  1. 政策設計:明確訂定老屋翻新納入國家與地方淨零路徑圖的量化目標,將「30年以上老屋翻新率」納入2030、2040、2050年里程年之考核指標,與新建築近零碳排標準同步。
  2. 財政誘因:銀行配合政府設立「綠建築翻新貸款專戶」,提高成數、降低利率,並由公庫或保險機構提供貸款擔保。以及後續規劃碳費基金之挹注的可行性。
  3. 技術支援:建置一站式服務平台並結合法規諮詢、碳盤查、設計規劃與招標推薦功能,減少住戶與社區自行洽詢政府部門及相關產業業者的時間成本。
  4. 社會保障:建立弱勢群體優先保護機制,將能源貧窮與低收入家庭列為優先服務與補貼對象,避免翻新過程造成負擔加重或被迫搬遷,確保公正轉型。

 

三、結論

  歐盟2024年最新修訂的建築能源效率指令透過制定能效標準並將建築物依能源效率高低分組、並在明確翻新老舊建築物的階段目標及財政技術支持下兼顧弱勢群體之保障,為淨零建築提供制度化路徑;相較之下,我國面臨整體老屋比例攀升、老舊建物翻新成本與法規門檻及融資缺口等進度遲滯,加上建築使用階段碳排迄今尚未全面盤查,這將使社會大眾對淨零建築推動感受薄弱、並缺乏市場誘因,最終僅由公有建築單向推進。建議臺灣參考歐盟制度,盡速啟動老屋淨零翻新專案機制,簡化同意與審查程序,並設置綠色翻新基金與低利貸款等配套措施,以增進民眾對淨零建築的感知,並由公有建築示範驅動淨零建築市場,進而鼓勵民間既有建築主動翻新。





參考資料:

  1. 內政部(2022)。〈淨零建築路徑規劃專區〉。
  2. 內政部(2025)。〈房屋稅籍住宅類數量〉。
  3. 國家發展委員會(2025)。〈六大部門減碳行動計畫〉。
  4. European Parliament and Council. (2024). Directive (EU) 2024/1275 of 24 April 2024 on the energy performance of buildings (recast)
  5. European Commission. (2020). Renovation wav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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