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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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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共存電廠的實踐

文/ 陳錦超 屏東縣林邊仔文史保育協會常務理事

  隨著綠能政策的推動與執行,對環境、生態、產業衝擊的討論也隨之浮上台面。儘管太陽能系統業者、非政府組織、學術研究單位,或者各級政府,提出三生共存概念的綠能電廠,仍難以消除民眾的疑慮。

  民國107年,筆者至臺北參與光采濕地智慧電網示範區相關討論,以光采濕地養水種電政策多年的執行為背景,加入筆者在台灣多年來進行生態環境保育工作的經驗與屏東縣林邊仔的觀察,提出了三生共存電廠的概念。這個概念筆者相信絕對不是首創,很多先進一定也想過、討論過,因為環境運動長期以來大家最大的共識,就是要兼顧「三生」,意即生活、生態、生產。如今環境的議題加上了太陽能電廠、風力發電等綠色能源主題,雖然國際上應該有討論或執行過,但在台灣目前沒有結合「三生」與綠能的經驗,也許在實踐「三生」的比重上無法三足鼎立、三者百分之百兼顧,甚至可能會犧牲某些部分。

  例如在幾次的會議、工作坊中,有朋友以環境為重,認為20公頃以上的開發案需要經過環評;有些朋友則以產業、生活為重;也有些強力為農、漁民發聲,筆者認為這些多元意見都應該被尊重。

  另外有一觀點是楊宏任老師在《社區如何動起來》一書提到的,黑珍珠之鄉—林邊的社區營造。根據楊老師的觀察,認為應以行動為優先,或許社區營造操作的模式可以做為電廠規劃的參考,筆者同意此觀點。除了社區營造的行動,前屏東縣縣長曹啓鴻老師則是秉持在縣政的推動上一一解決問題,不僅只看到問題,而是具體提出解決方法並且做出行動。

  現階段縣政府推動太陽能電廠,多以不利耕作地區為優先,農地種電的部分容後續有機會再討論。所謂不利耕作土地,除受汚染的農地之外,就是指地層下陷區或鹽分地帶,這兩種地區常常是生態敏感區,屬於候鳥棲息地或過境區,亦是地方的滯洪區,看似不利耕作,卻是具有豐富生物多樣性的地帶。

  上述案例便是引起爭議的原因之一。台灣環境在亞洲極為重要,但地狹人稠,我們要綠電,不要核電、燃煤發電,電又不能自外購得,工商活動又不能驅離、不能恢復荒野,電對每個人生活中不可或缺,怎麼辦?時常聽到:政府要去解決呀!不然選你做什麼?公務人員領老百姓薪水,要去想辦法呀!

  其實,套句老話:「不要問政府為你做什麼,但問你能為國家做什麼。」兜了一圈,也該面對問題了。

  有了三生共存電廠的概念,是否有三生共存電廠的執行模式呢?以下筆者就以鎮安溼地為例:

  鎮安濕地數十公頃皆為私有地,舊地名「函仔口」,三百年前曾是林邊溪河口三角洲的河道,有南埔圳流經,全境地勢較低漥。五十年前稻田、筊白筍田和菱角田春秋輪作,皆為淡水作物;1960年末代沿海養殖業興起,加上高雄石化工業、大煉鋼廠用水、台糖蔗田用大量灌溉用水、養殖用水,及溼地減少等因素,超限抽取地下水,造成這塊土地鹹化,不再適合耕作;再加上地勢低窪易淹水,養殖風險成本高而被棄置,成為候鳥棲息地,尤其是雁鴨科每年都有一定的數量來棲息,此地也被稱為鎮安溼地,近年來有多處被回填爐渣及建築廢棄物。

  四十年來,因此地無法耕作與養殖而閑置,成為林邊大雨來時的滯洪區,如今被劃為不適耕作農地、規劃為屏東縣政府劃定光電特區。目前地產公司與太陽能系統業者已經取得70%的土地,即將開發,但如果業者不明白過往演變及歷史,也不了解地方與這塊土地的依存關係,只依業者觀點操作、填土,沒有考量環境、生物、地方需求就建置電廠,結果可能是多輸的局面。

 

從「生態」、「生活」與「生產」三生的角度切入,成為三生共存的電廠。

 生態:四十年來原有的候鳥棲地、紅樹林、草澤、溼地內的魚蝦貝類可食的空心菜等,與觀察水質狀況。

 生活:滯洪池功能、行水路徑、魚菜共生是否合於安全使用。

 生產:太陽能產電、水質在監控下,給予土地二次利用的產業。

  要落實三生共存,應由太陽能系統業者、地方協會、有公信力的專家學者、有生態知識的景觀設計師、加上縣政府(地主的意見會太紛雜),一起討論三生共存電廠的建置,各方應由各自專業提出討論的資訊如下:

    A、專家學者:原地水質、土壤、動植物、水文等進行調查,作為規劃及施工中、施工後環境比較。

    B、地方協會:提供地理、歷史、環境以及在地長期觀察與地方需求。

    C、系統業者:提供些許資金做調查與規劃經費,並興建符合三生共存的電廠。

    D、具有生態知識的景觀設計師:這點極其重要,在日本的社區營造、里山、里海概念中,景觀設計師佔有相當重要地位。除了電廠施工後的環境美感,最重要的是可以將學者調查後的資料,轉化為工程語言,不至於只是電廠的工程而已,也能依各種需求做規劃,將環境破壞降至最低,並有新的營造,這是非常重要的角色。

    E、縣政府:依相關法規做監控,並提供業者在合法施工過程的困難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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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一、三生共存電廠-鎮安濕地

 

  隨著太陽能電廠的興建,與環境產業的衝突也會漸漸浮現,如何透過溝通、協調,與引進各方面的資源,讓綠電與環境產業共存,創造多贏,是全民該共同思考,也是NGO責無旁貸的責任。

  企業欲使用綠電原本就是吾人所期待、所樂見的,也是台灣綠能產業另一個開始。台積電在屏東縣設立11億瓦的電廠,土地需求至少需1000公頃,屆時環境與農地農用的議題,勢必再被提起。農地與光電的結合議題在日本、韓國與台灣,都亟待有更新的突破;無論是政府研究單位、農政單位、生態專家學者及農學院專家學者,都更需積極介入,相信在通力合作下必有新的思考,與新的產業的出現,期待!

  如果只站在反對立場,什麼都可以不必做。

  如果站在贊成的立場,那會有無限的可能。

 

(封面圖片來源自文化部社區通官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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