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屆企業氣候相關財務揭露調查報告發布-政府與企業面對淨零轉型遲滯的挑戰
企業氣候相關揭露調查:缺乏氣候總體治理戰略 將導致競爭危機
臺灣大學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自2022年開始進行企業氣候相關財務揭露調查,在富邦金控持續贊助支持下,於2023年擴大調查範圍,於今(2024)年延續深化此重要議題,並在6月5日發布「第三屆企業氣候相關財務揭露調查報告-政府與企業面對淨零轉型遲滯的挑戰」。
本次調查關鍵發現首先指出,政策法規遲滯導致企業競爭力如同溫水煮青蛙,缺乏前瞻之碳定價制度,逐步流失臺灣產業轉型契機。第二,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之用電大戶條款檢討進度落後,導致企業持續觀望。第三,企業在低碳轉型與能源轉型等緩步不前,衝擊企業國際競爭力,顯示目前總體的氣候資訊揭露、碳定價、能源與低碳轉型等政策缺乏前瞻治理。第四,缺乏低碳創新氛圍,企業進行氣候相關風險評估、財務影響評估、情境分析等,都未能大幅進步並面臨人才培育挑戰,薪酬與氣候相關績效之連結也有待強化。第五,臺灣大型金融業願意以多軌策略,提供氣候金融商品、優惠融資條件,鼓勵企業氣候資訊揭露、低碳產品與製程創新等;唯此獨欠東風,尚須政府治理相互支援,建構創新生態系。
去年10月,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工作小組(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CFD)發布年度現況報告同時亦宣告完成職責、解散工作小組,並由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基金會(IFRS Foundation)接管對氣候相關財務揭露之監督,並向金融穩定委員會(FSB)報告。因此,IFRS S1(永續相關財務資訊揭露之一般規定)及IFRS S2(氣候相關揭露)準則中,S2所要求的揭露框架即與TCFD建議的四大核心要素(治理、策略、風險管理、指標和目標)11項建議揭露項目保持一致。此外,金管會公布上市櫃企業接軌IFRS永續揭露規劃,資本額100億元以上的企業在2026年就需按照S1、S2揭露相關資訊,2028年開始則適用所有上市櫃企業。這樣的趨勢顯見企業面對氣候永續治理已由自願揭露轉向強制揭露,對於氣候治理遲滯落後的我國,將帶來重大挑戰。
此次調查於2024年4月至5月間進行,調查對象為臺灣年營收一億元以上企業,並針對重點產業(傳統高碳排製造業、電子高碳排製造業、營建工程業、運輸及倉儲業、不動產業、金融服務業)、非高碳排製造業與其餘服務業,依比例分層隨機抽樣901家,分析企業推動氣候相關財務揭露的動機與效益、四大核心要素(治理、策略、風險管理、指標和目標)的進展,以及在能源、低碳創新、永續金融的轉型策略等實際行動,藉以提出臺灣企業淨零佈局的建議方向。與前兩年調查相比,臺灣有進行氣候相關財務揭露的企業數比例從2022年8.7%成長至2023年14.3%,今年只微幅增加為14.4%。
臺大風險中心主任周桂田指出,就政府淨零碳排治理上,我國政策法規未能貫串整合,並且經常遲滯拖延,導致企業在國際淨零競爭上產生系統性風險。雖然金管會推動綠色金融方案2.0至3.0與上市櫃公司永續發展路徑圖,企業氣候相關揭露有依序進步提升;但碳費與其實施期程一再延宕,導致企業資訊不明、維持觀望,且大部分未擬定內部碳定價。因缺乏前瞻之碳定價機制,無法超前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規範,逐步流失臺灣產業轉型契機。同時,再生能源發展條例用電大戶條款檢討進度落後,同樣導致多數企業持續觀望、未能即早進行能源轉型相關佈局。總體而言,政府政策面上在氣候相關資訊揭露、碳定價、能源與低碳轉型缺乏整合與前瞻,導致企業在低碳產品與製程創新、貸款融資等也緩步不前。
臺大風險中心研究員郭雅婷博士指出,在風險管理面,有半數進行TCFD的企業未能評估中長期風險並量化財務衝擊評估;在傳統高碳排產業有評估實體風險的比例最高,但電子高碳排產業則相對偏低,需進一步加強;而使用圖資進行風險分析者,在2024年也僅達40%,顯示多數企業本身並沒有能力提供中長期的永續策略。此外,受訪企業中有將薪酬與氣候相關績效連結者不到一成,這顯示企業在制定淨零永續轉型方面需加強努力,建議應強化永續治理與氣候績效的監督與管理。
相較於2023年,今年有進行TCFD之企業有將近半數開始採取低碳創新策略,較去年微幅成長。但整體而言,僅兩成企業有進行任一形式的低碳創新,仍舊偏低。郭雅婷強調,調查顯示大多數企業尚未能掌握氣候機會,建構低碳轉型策略,因此建議企業應繼續在低碳經濟的未來中持續掌握氣候機會,從盤查本身溫室氣體排放量與產品碳足跡,以及攜手上下游供應鏈共同訂定溫室氣體減量目標,到構建永續能源與低碳創新策略,如此才能創造產業的國際永續競爭力。
針對綠電壓力,臺大風險中心資深助理研究員趙怡萌指出,從調查發現,政府政策確實是企業重視能源轉型之主要壓力來源,由於政策力道偏弱,全體受訪企業有建設再生能源者從2023年27.3%至2024年僅成長至32.7%。建議政府應加速檢討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之用電大戶條款,擴大用電大戶定義並增加義務容量,以使企業能夠更積極負起能源轉型責任。
周桂田總體分析,缺乏低碳創新氛圍,企業進行氣候相關的實體與轉型風險評估、財務影響評估、情境分析與圖資使用等,都未能大幅進步。並且,企業也面臨人才培育挑戰,薪酬與氣候相關績效之連結也有待強化。同時,金融業正履行推動氣候變遷之重要支柱角色。經調查,臺灣大型金融業願意以多軌策略,提供氣候金融商品、優惠融資條件,鼓勵企業氣候資訊揭露、低碳產品與製程創新等,促進企業永續轉型與強化競爭力。唯此多軌策略尚須政府治理之相互支援,建構氣候與淨零創新生態系。
隨著氣候變遷相關風險評估與資訊揭露日益成為國際企業達成永續標竿的基石,表徵國家與企業能否掌握新一波氣候風險與機會,建構永續轉型量能與實力。臺灣做為國際半導體、電子業甚至全球供應鏈的核心角色,永續轉型的能耐將攸關未來經濟競爭力與社會永續發展。
發布日期:2024.06.05
新聞聯絡人:
臺大風險中心
許令儒/(02)3366-3366#55700/linru24@rsprc.ntu.edu.tw
趙怡萌/(02)3366-3366#55709/yimengchao@rsprc.ntu.edu.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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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於「第三屆企業氣候相關財務揭露調查報告」發布,請參考活動官網場次二:https://rsprc.ntu.edu.tw/web/events/participation_in.jsp?lang=tw&ai_id=AI1727666730682
- 2023年第二屆調查報告請參考:https://rsprc.ntu.edu.tw/web/events/events_in.jsp?lang=tw&np_id=NP1729479524330
- 2022年第一屆調查報告請參考:https://rsprc.ntu.edu.tw/web/news/news_in.jsp?lang=tw&np_id=NP1727660542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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