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載自:2021/12/02 02:11 經濟日報 / 周桂田》名家觀點/儘速擬定淨零碳排治理戰略)
文/周桂田 中心主任、台大國發所教授
聯合國第26屆氣候變遷會議(COP26)簽署「格拉斯哥氣候協議」,最具代表性的談判焦點包括達成減媒協議零碳排車輛宣示、美中聯合聲明承諾加強氣候合作,同時世界各國需於2022年底提交計畫,於2030年碳排放較2010年減少45%。這些成果,相較於2015年巴黎協定之控制在1.5℃倡議,於本次大會召開之前,聯合國啟動組織之淨零碳排聯盟、淨零金融聯盟,以及首次成功的將淘汰煤電置入討論,淨零碳排的要求已經明確的登上全球議程舞台。
另一方面,與淨零碳排對應的氣候財務相關揭露報告(TCFD)、責任投資原則(PRI)、歐盟邊境調整機制(CBAM)、歐盟對ESG永續分類標準(EU Taxonomy)將從環境(E)拓展到社會(S)領域,以及百分之百再生能源(RE100)倡議等,已熱騰騰的對全球企業、尤其這一年來對台灣金融業、製造業、服務業產生企業治理的高度壓力與焦慮;企業領導人、董事會熱切諮詢何謂碳定價、哪裡取得綠能或購買綠色憑證、如何擬定TCFD,而政府也克正啟動淨零碳排目標擬定。
企業界的焦慮是可以理解的,因為過去20年來全球各主要國家已經逐步建置減碳路徑與能源轉型,除了加快能源效率、節能,將「碳」納入生產成本,也從克服困難、快速的推動再生能源,建構了低碳經濟與社會學習曲線;同時,因近年的氣候災難加劇,加速將全球發展的議程推向高標準的淨零碳排。
台灣習慣於自1980年代褐色經濟的運作,面對國際從低碳社會曲線,這一兩年瞬間轉向淨零碳排曲線,足足遲滯與落後十餘年。
從遲滯主義到加速轉型的過程,勢必充滿驚險,需要提出目標、戰略、路徑與策略,並在政府端、產業端與民間端共同溝通、競爭與商榷,面對現實提出可行之道。行政院雖於4月初正式啟動淨零碳排工作圈,但經過COP26「格拉斯哥氣候協議」後全球整個淨零期程與議題,較半年前已經重大改變,應該以此為基準重新擬定台灣在政府治理、產業、技術與社會端的戰略目標。
首先,台灣各企業應跟進國際淨零轉型趨勢,建立減碳路徑、內部碳定價機制,並評估運用與取得綠能,以便因應國際淨零供應鍊要求及施行碳關稅。其次,在政府治理組織上,建立整合與指揮跨部會之氣候會報。第三,碳定價機制的擬定,尤其目前箭在弦上的碳費,必須克服過去遲滯主義的鎖定效應,在治理、產業與公民社會間的談判間提出能符映國際的碳價格水準;同時,規劃碳稅或能源稅施行期程,接軌碳費,以建構支撐淨零碳排的全盤系統。
第四,重新擬定綠色基礎建設戰略,並制訂相關預算法案。政府目前六大核心戰略產業架構,已是三年前的思維與設計,應就「格拉斯哥氣候協議」驅動的各項要求,重新整合擬定產業與社會經濟戰略,提出重大綠色基礎建設、關鍵產業與經濟社會轉型之配套預算法案。第五,展開評估淨零碳排施行之劇烈轉型所創造的綠色工作機會,以及對脆弱族群的影響,啟動公正轉型的政策議程,包括相關制度、預算與基金。
最後,除了各界關注政府擬定淨零碳排路徑是否具實踐性、是否能嵌入國際對2030年與2050年淨零要求,政府應就上述各項範疇,籌備全盤性的綠色新政架構與論述,以驅動台灣社會民眾的覺醒,創造轉型過程中最需要的社會對話、支持與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