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瑋彤 中心專任助理
2016年11月25日,臺灣大學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於臺大社會科學院頤賢館舉行「2016臺灣風險社會論壇——不能等了!能源貧窮迫在眉睫」。論壇由風險中心周桂田主任主持開場,指出據2014年的統計,工業電價補貼約120億臺幣,在能源轉型的過程中,除了能源安全、能源穩定之外,也應該注重社會公平與弱勢問題。
風險中心研究團隊進行上半場簡報,開頭提及學童在便利商店等公共場所做功課,有些其實是因為家中沒有足夠照明或冷氣,也就是閱讀環境不好,引出問題意識:哪些家庭面臨這種情況?水、電、瓦斯對他們的負擔有多大?由於臺灣對於低收入戶有減免,如化石燃料補貼及偏低的水價,常造成油、水、電費用負擔不高的認知;但所謂「能源貧窮」,必須回到在地的能源需要去定義,早期通常是以能源支出佔家戶所得比10%以上,稱為高敏感族群,但在此基礎之上,仍需要更精細的定義。研究團隊先剔除所得中位數以上的家戶,再得出油、水、電支出佔家戶所得比10%以上的潛在風險區域,經過初步推估,全臺13%的家戶面臨能源貧窮潛在風險,即約304萬人的能源支出超過家庭收支佔比10%。
若從空間上檢視各縣市的能源貧窮分布,亦可發現這樣的貧窮現象存在著城鄉差異,如苗栗、雲林與新竹等三個縣市,有逾30%的家戶呈現能源貧窮現象,特別是偏鄉大眾運輸工具較少,依賴私人運輸工具之下,交通燃料需求極高,亦加深能源貧窮的城鄉差距問題。根據上述研究結果,風險中心研究團隊提出3點建議:
- 針對能源貧窮潛在風險進行全國性的社會影響評估,並且報告必須公開、作為政策依據;
- 立基於社會影響評估,做出合理的住宅電價級距設計,除了兼顧所得較低族群,亦須考慮對中等收入者的衝擊,若用電330度以下不漲電價,會轉嫁給誰負擔?應避免讓「比較不窮的」負擔最多;
- 根據上述評估,針對能源貧窮風險對象,進行特定的能源效率提升,包括照明、空調等專案改善。
其後進入上半場的問題與討論,有民眾提問政府單位有無相關研究與對比資料?為何在水力、電力獨占的情況下,卻沒有釋出資料?研究團隊回應,本研究使用主計總處的臺灣收入調查,但碰到的問題是,當從縣市往下計算到鄉鎮市時,有很多數據是不透明的,無法聚焦於某個空間尺度,例如相對周邊有較嚴峻能源貧窮現象的地區。針對資料公開的部分,其實臺電和水公司都握有數據,但若要開放,必須把電、水、瓦斯等數據都串到一個門牌上,對單一機構而言有困難。研究團隊也訴求未來能透過串接不同資料庫,釐清區域性能源問題。
進入下半場次,仍由風險中心研究團隊做開場報告,主題為凝聚臺灣能源轉型新共識,講者指出能源在減碳系統中作為一個重要部分,例如歐洲國家在90年代開始穩健轉型、發展再生能源。德國全球變遷諮詢委員會關於轉型的探討,提出面對全球氣候變遷需要三個領域——能源系統、都市系統、土地利用系統的全面轉型。意即,能源轉型的啟動其實代表一場社會轉型,正面因素包括技術創新和社會創新,負面因素則包括利益結構、路徑依賴等,在推動能源轉型時,重點是如何應對舊社會的既有結構阻礙。
接續由徐光蓉教授(臺灣大學大氣科學系)簡報,主旨環繞在去年及今年的COP21、巴黎協議及COP22,巴黎協議的目標很清楚,要控制氣候增溫不超過1.5度C,而且與京都議定書不同的是,所有國家都會參與,並無規定要做多少,而是由每個國家自己呈上要做多少,每五年檢視一次。巴黎協議在今年11月4日生效,總共137個締約國,已有113國簽署,共佔超過約八成的全球總排放量,這是有史以來國際協議生效最快的一次,反映出大部分的國家都認同問題的嚴峻性。此次會議還廣邀非政府行動者,包括社區和民間團體。所以究竟如何達成目標?只有各國自願減量是不夠的,應該鼓勵再生能源發展、關閉燃煤電廠、發展電動車、更新舊建築使其更節能,但若依照臺電目前的火力發電廠計畫,是不可能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的。
洪申翰副秘書長(綠色公民行動聯盟)則分享自己對於臺灣推動能源轉型的觀察,他表示新政府宣示了非核家園的目標,卻一直對於減量期程猶豫不決。也就是說,他並不懷疑新政府視此為重要議題,但現在的問題是轉型轉不過去,過去臺灣電業樣態的既有結構是不太重視需求面,舉例而言,臺電各區處配置於處理節能問題的人員比例是非常少的。另一方面,若要更新電價公式,重點在於把哪些成本納入計算,以及分攤結構。
進入下半場的問題與討論,有記者提問能源轉型和節能減碳之間的矛盾,為達成非核家園目標,必須確保能源供給,可能有一陣子要依賴非核電發電,但依照徐教授前述的臺電大型火力發電開發計畫,似乎不利於減碳,是否會造成排碳量不減反增?徐教授回應指出,其實臺灣的耗電量已經太多,應該要節電;而且能源不等同於電,缺電有部分原因是臺電維修有問題,臺灣不缺設備但效率差,假如臺電火力電廠的效率能提升到跟民營電廠一樣,就可以省下約5%的電。另有來賓提問如何進一步動員民間資源,對此,洪申翰副秘書長回應關於能源治理的議題,臺灣過去的發展型國家經濟模式,聚焦於中央政府的決策權限,民間很難參與,若中央政府把決策空間下放到地方政府,民間才有可能參與的窗口。
活動回顧視訊:【不能等了!能源貧窮迫在眉睫】
活動回顧視訊:【凝聚台灣能源轉型新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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