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載】「國家食品安全維護及環境毒物防治體系」建議書

鉅變新視界電子報編輯室轉載自中央研究院

  學術研究擔負引領政策走向與形塑社會議題的責任。中研院針對學術發展相關及社會關切的議題,擇其重要者由院長遴聘院士及國內外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研究討論,並出版報告,提出政策建議,供政府施政參考。

  截至目前為止,中研院共出版11本政策建議書。2014年1月中研院提出第11本「國家食品安全維護及環境毒物防治體系」建議書,報告摘要如后。

  有鑑於台灣環境逐漸惡化,環境毒性物質越來越多,充斥於我們生活環境中,舉凡空氣污染、水污染、固體污染及藥物,如戴奧辛、多氯聯苯、三聚氰胺、塑化劑、農藥、黃麴毒素、環境賀爾蒙、重金屬等危害人類健康事件層出不窮,尤其近年來之畜產添加物如瘦肉精等更造成台灣政治風暴。這些環境毒性物質事件讓國人憂心忡忡,中央研究院第30次院士會議之會前會討論院士會議議題時,院士們建議院士會議中應包括「環境毒物及食品安全研究與防治體系」之議題。翁院長啟惠遂指示由何英剛院士及周昌弘院士為議題研討召集人,並核聘國內22位學者專家組成議題討論委員,在該院士會議前經二次廣泛交換意見後,正式在院士會議中提出「國家食品安全維護及環境毒物防治體系」議案,並經院士會議通過。院士會議後經議題委員會數次討論後分二小組分別撰寫建議書,並再經全體委員討論後完成建議書。

其內容精簡敘述如下:
(一)建立「國家食品安全維護及環境毒物防治體系及運作」其重點如下:

  1. 建議中央政府成立「常設專案辦公室」:由行政院副院長擔任召集人並在副院長辦公室設立專職人員,並聘請專業高級人員設立「常設專案辦公室」,定期召開食品安全及環境毒物管理諮議委員會聽取食品安全及環境毒物學者之意見,責成「國家衛生研究院國家環境毒物研究中心」成為國家級總體暴露風險評估及知識中心。
  2. 中央政府各部會藉由「常設專案辦公室」、「食品安全及環境毒物專案協調及檢討會議」與「國家級總體暴露風險評估及知識中心」之運作,強化各機關之橫向聯繫,俾利建立工業用化學品流用到食品業之管理規範,並加強源頭管制。

(二)建立「臨床毒性物質醫療體系」:

  1. 發展國家臨床毒物學中心。
  2. 連結全國各醫學中心,發展臨床毒理學之診斷與治療技術訓練。
  3. 發展臨床毒理學之次專科訓練制度。
  4. 發展解毒劑供應網絡的建置與研發。
  5. 發展北、中、南、東區之毒物分析實驗室。聯絡各有關部會、大學或學術研發機構發展專業的技術與研究合作。
  6. 發展亞太地區的合作項目。

(三)建立「緊急應變與預警機制」:

  1. 建立緊急通報系統。
  2. 建立專業的發言人機制。
  3. 建立靈活正確的指揮體系。
  4. 建立預警系統。
  5. 培訓突發或緊急事件流行病學與風險評估調查團隊種子人才。

(四)落實「流行病學病因調查與健康效應評估」:

  1. 建立整體工作目標:包括成因、預測及預防。
  2. 釐清因果關係之判斷、蒐集、研究。
  3. 建立因果關係證據之認定原則。
  4. 建立台灣環境毒物之一般人體負荷量。
  5. 釐清環境荷爾蒙化合物及奈米材料。
  6. 發展未來流行病學之重點研究,如癌症、異位性疾病、慢性腎臟病、生殖及遺傳疾病。

(五)落實「基礎毒理與醫學研究」:

  1. 建立國人之毒理資料庫。
  2. 建立國人器官傷害早期預警機制。
  3. 建立國人次世代定序與單一核?酸多型性基礎基因資料庫。
  4. 建立快速檢測環境污染毒性物質之生物檢測方法。

(六)加速「人才培育、訓練與就業」:

  1. 建立我國毒理學家之認證。
  2. 培養我國毒理學專業人才之訓練及增加就業市場。

(七)增加「醫療支援人力」:

  1. 結合全國醫學中心,提供及支援單位。
  2. 提供全國醫療檢測分析單位。
  3. 擴大其他醫療支援之單位。

  如果政府及民間醫療機構能配合國家食品安全維護及環境毒物防治體系,相信未來我國在國人之健康及環境品質將有極大的改善。這當然不是一天就可達成,期盼有為的政府拿出魄力,勇往直前,以達成「國民健康、造福人類」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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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來源:

中央研究院新聞稿-本院提出「國家食品安全維護及環境毒物防治體系」建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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