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追求發展機會,人們必須面對風險
文/韓一寧 編譯
「發展機會」與「風險」往往是一體兩面,創新的事物也許能帶來更大的經濟效益,但其背後往往也含有「未知風險」的存在,以鉅觀的層面來看,隨著全球化的影響,許多發展中國家抓住了「機會」逐漸脫離貧困以及提高生活水平,但伴隨而來的則是如社會動盪、環境破壞等的「風險」。而以另外一個角度來看,國家需先提供最基礎的公共建設,解決眼前的「風險」,後續才能有發展的機會,如:修築公路、治水、基礎衛生等。
不只如此,以微觀的角度看你我的生活,也是如此。像是選擇離開農村搬到都市,可能可以獲得更好的職涯發展的機會或是醫療照顧,但也可能面臨失去土地的風險(中南美洲的例子);礦工能獲得高額的薪資報酬,但肺病即是他要承受的風險。
通常風險不只一種,而是多種
「失業」、「疾病」、「治安問題」、「自然災害」、「金融危機」,分開來看都是單一風險問題,各自都有其面對的方式,但現實社會並不如教科書上的模型,各種風險不會以單一的形式出現,而是「複合性」的形式出現。例如:「颱風災害」發生時時由於破壞,商店無法正常營業導致大量的人「失業」,環境也因為經過浩劫無法快速復原而產生「疾病」的傳染,救災的資源不足導災民只能用搶的,而產生「治安問題」……
而且在管理上常有許多障礙
若只有「失業」或是「疾病」的單一風險,個人或許還有力量承擔;但若上述風險以複合性的方式襲來時,由於資源和資訊的缺乏等因素使得面對它們的個人力量單薄、是無助的,往往只能承受而無力解決。
與他人分擔風險可以克服這些障礙
所謂的「團結力量大」,依風險的大小、性質不同,可以與他人分擔風險來克服障礙,如:個體風險可依其規模由家庭或是企業部門、銀行(借貸)分擔,如小型系統性風險,如治安問題,可由社區和國家分擔;而最高層次的大型系統性風險,像是自然災害、金融危機等,則須由國家,甚至是國際社會分擔。
通過集體行動和制度
政府透過集體行動,採取長期視角,做超越周期性的規劃、進而設立具有可預見性、低不確定性、靈活的制度框架,向民眾提供正向的激勵為自己做風險的準備,提高負面衝擊後的復原性,並且在這之中保護脆弱人口。
風險管理可成為發展的有效工具
在風險發生前獲取了知識、保護、保險,可降低不確定性、提高應對正面衝擊的能力及將資源作好隨時可移轉的最佳配置,事後應對也可透過監測和評估隨時做調整。提高對於災害的復原性,所面對的當然是一條繁榮的發展之路。
圖片資料來源:Jason Victor
(改寫自WORLD DEVELOPMENT REPORT 2014─Risk and opportunity overview p.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