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趙怡萌 中心助理研究員、許令儒 中心資深助理研究員
本期電子報主題為企業進行氣候相關財務揭露(Task Force on Climate-Related Financial Disclosures, TCFD),因此OPEN ENERGY即搭配企業氣候行動追追追專題。首先追蹤最新在2023年3月公布的2021年排碳大戶盤查登錄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從2021年289家排碳大戶的直接排放量、各製造業排碳大戶直接與間接排放量、到前三十大溫室氣體排放企業整理。再透過檢視這些企業2021年永續報告書,盤點台灣高碳排企業的TCFD揭露狀況。最後,延續2022企業氣候行動追追追,更新2020年台灣溫室氣體排放量,檢視我國總排放量與製造部門排放量是否達管制目標,與前三十大、前十大等溫室氣體排放企業在台灣總排放量的占比。
2021年台灣排碳大戶家數及溫室氣體排放量
- 經環保署公告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俗稱排碳大戶,以管制編號為單位,非以企業為單位;例如台積電1間企業就有21家排碳大戶受到管制。2021年排碳大戶共289家,其中最多的是電子零組件製造業95家,其次為化學材料及肥料製造業47家,電力供應業及水泥、玻璃業所屬的非金屬礦物製品製造業各27家,鋼鐵業所屬的基本金屬製造業26家(圖1)。
- 2023年3月1日環保署長張子敬指出,2021年排碳大戶直接排放量占全國總排放量的82%(環保署,2023c)。2021年289家排碳大戶共排放233.873 MtCO2e(百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以各產業直接排放量來看,電力供應業溫室氣體排放最多,在排碳大戶中占54.30%,其次為化學材料及肥料製造業占14.09%,排第三的是基本金屬製造業占13.79%(圖2)。
圖1 2021年排碳大戶產業別家數
資料來源:環保署(2023a;2023b)
資料來源:環保署(2023a;2023b)
2021年台灣製造業排碳大戶溫室氣體排放量
- 2010-2020年製造部門溫室氣體排放量皆超過台灣總排放量的一半,為排放占比最高的部門(環保署,2022)。本節重點關注台灣製造業排碳大戶直接(範疇一)和間接(範疇二)溫室氣體排放量。[註1]首先,單看範疇一排放量前三的產業依序是化學材料及肥料製造業、基本金屬製造業、其他化學製品製造業;但若是加上範疇二來看,溫室氣體總排放量前二名產業同樣是化學材料及肥料製造業43.532 MtCO2e、基本金屬製造業37.171 MtCO2e,而排在第三的產業則會是電子零組件製造業23.535 MtCO2e,因其範疇二為所有製造業中排放最多的,共排放18.682 MtCO2e(表1、圖3)。
表1 2021年製造業排碳大戶溫室氣體排放量
資料來源:環保署(2023a;2023b)
圖3 2021年製造業排碳大戶溫室氣體排放量(單位:MtCO2e)
資料來源:環保署(2023a;2023b)
2021年台灣前三十大溫室氣體排放企業
- 將同一企業所屬之排碳大戶數據加總,整合以企業層級來看,本文列出台灣前三十大溫室氣體排放企業(以下簡稱前三十大企業),如下表2。2021年前三十大企業之溫室氣體排放量共132.292 MtCO2e,產業別分布為石化業10間、電子零組件業7間(半導體業5間、面板業2間)、鋼鐵業5間、造紙業4間、水泥業2間、紡織業1間、玻璃業1間。石化業占的排放量最高49.06%、鋼鐵業占25.99%、電子零組件業占14.91%、水泥業占6.11%、造紙業占2.80%(圖4)。
- 綜覽2021年台灣前三十大企業,2021年相較於2020年排放增加6.55%,顯示企業努力減排的同時,排放量卻不減反增,僅有6間企業排放量較去年減少(表2)。2021年前三十大企業中,較2020年排放量增加最多的是中石化80.59%(表2),主要原因是2020年產量受COVID-19疫情影響,2021年因全球經濟復甦產能回歸常軌,造成排放量顯著增加(中石化,2022)。
- 2021年榮成紙業的排放量則較2020年成長54.54%(表2),近年來首次進入台灣前三十大企業行列。榮成紙業2021年排放量增加,主要原因是設備汰舊升級產量提升,成為台灣第二大工業用紙廠,連帶用煤與用電量增加(榮成,2022)。而永豐餘工業用紙,2020年啟動全台首座零燃煤汽電共生系統,發展SRF(固體再生燃料)替代燃料取代煤炭,2021年排放量下降7.99%(表2)(永豐餘,2022)。
- 前三十大企業中,範疇二排放最多的是台積電共7.924 MtCO2e(表2),主要來自於電力消費;但環保署盤查登錄僅含排碳大戶資訊,並非以企業組織整體為單位,因此該數據會略小於企業永續報告書揭露的排放量。根據台積電110年度永續報告書,2021年台灣廠區範疇二排放8.116 MtCO2e,電力排放係數以能源局2021年公告之每度0.502 kgCO2e計算(台積公司,2022)。因此,本文計算2021年台積電台灣廠區用電量共約162億度,約占全台灣總電力消費2,834億度的5.71%;占電腦通信及視聽工業電子產品製造業電力消費601億度的26.92%(能源局,2022)。
圖4 2021年前三十大溫室氣體排放量產業別分布
資料來源:環保署(2023a;2023b)
表2 2021年前三十大溫室氣體排放企業
資料來源:環保署(2023a;2023b)
說明:本表計算因含範疇一和範疇二,因此排除電力供應業,以避免範疇二電力消費與電力供應業之範疇一排放量重複計算。
2021年台灣前三十大溫室氣體排放企業氣候資訊揭露
本節參照TCFD建議架構,分別就台灣前三十大溫室氣體排放企業(以下簡稱前三十大企業)在治理、策略、風險管理、指標與目標的揭露狀況說明(參圖5及附表1)。企業相關資料來源,皆來自該企業或所屬集團於2021年永續報告書或TCFD報告書,報告期間為2021年1月至12月;報告書範疇邊界以企業或集團為主,可能涵蓋國外廠區或子公司,因此揭露範疇不同於依法應盤查登錄之溫室氣體排放源。惟燁聯鋼鐵因無編製永續報告書,相關資訊來源以企業官網及2021年年報為準。
- 前三十大企業中,有28家為在台公開發行以上企業,其中有20家為上市櫃企業。2020年8月「綠色金融行動方案2.0」研議將TCFD納入上市櫃CSR報告書或年報。2022年9月〈上市/上櫃公司編製與申報永續報告書作業辦法〉修正,要求上市櫃企業2023年起於永續報告書揭露氣候相關資訊,然已有28家企業在2021年永續報告書依TCFD建議揭露其氣候相關資訊,僅2家非上市櫃鋼鐵業未按TCFD建議揭露。顯見對資本市場來說,TCFD已是瞭解企業營運與治理的重要項目。[註2]
- 在治理面,導入TCFD架構的28家企業,皆有向董事會報告永續/氣候相關議題,或由董事會監督治理。30家皆設有永續或ESG相關委員會或工作小組,負責節能減碳、碳中和、淨零、碳風險管理等氣候相關議題。明確揭露有氣候相關獎勵機制或薪酬政策與永續績效關連者有16家。
- 在策略面,導入TCFD架構的28家企業皆有揭露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的財務影響,然有8家仍僅以質化描述為主,對於影響多少金額或營收比例等量化財務衝擊數據則未揭露。24家企業引用如IPCC、IEA、NDC等升溫情境資料做情境分析,[註3]但分析呈現的細緻度則有差異,部分企業未明確指出所使用的情境或未揭露分析結果。
- 在風險管理面,企業會針對氣候相關實體與轉型風險評估可能的衝擊提出因應策略。有28家企業在風險辨識後揭露其淹水、乾旱等實體風險的應對措施。而轉型風險,除了未進行TCFD的企業外,28家皆辨識出政策與法規風險,特別是針對碳定價。為因應碳定價等轉型風險,2021年報告書揭露已實施內部碳定價者有8家,另有9家即將施行或正在規劃中。
- 在指標與目標面,29家企業在永續報告書揭露範疇一與範疇二溫室氣體排放量,僅1家未於報告書、年報或官網自行揭露企業排放量,其中有21家開始揭露範疇三。[註4]28家有經ISO14064-1查證,僅2家未於報告書中揭露查證狀況。在企業2021永續報告書中,有26家企業揭露其階段性的溫室氣體減量目標;有23家已宣示企業組織整體的2050碳中和或淨零排放目標。針對供應鏈碳管理,僅4家企業已揭露供應鏈減量目標,有部分企業則開始將溫室氣體盤查與減量納入供應鏈行為準則,或將氣候相關指標納入供應鏈評鑑與稽核。
- 本文另根據科學基礎減量目標(Science Based Targets, SBT)官網資訊統計,截至2023年6月16日台灣前三十大企業中有7家已通過SBT目標審核,減量目標皆涵蓋範疇一和二,其中有4家涵蓋至範疇三;另有3家已簽署SBTi承諾但尚未提出目標或通過審核。
圖5 2021年台灣前三十大溫室氣體排放企業TCFD揭露
資料來源:各企業或所屬集團2021年永續報告書或官網資訊。台大風險中心產業氣候風險研究團隊盤點,作者整理。
2020年台灣溫室氣體排放量
延續2022企業氣候行動追追追,更新2020年台灣溫室氣體排放量,檢視我國總排放量與製造部門排放量是否達管制目標,與前三十大、前十大等溫室氣體排放企業在台灣總排放量的占比。
- 我國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針對第一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2016-2020年)訂定2020年溫室氣體排放量較基準年2005年減量2%的目標,即2020年溫室氣體淨排放量必須控制在260.717 MtCO2e以下(行政院,2018)。然而,台灣2020年溫室氣體總排放量為285.131 MtCO2e,扣除碳匯21.905 MtCO2e淨排放量為263.226 MtCO2e,並未達標(環保署,2022)。
- 將電力消費從能源部門分攤到各部門後,2020年台灣溫室氣體排放量以製造部門排放最多,共排放145.808 MtCO2e占全台灣溫室氣體總排放量的51.14%(圖6)。而第一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另有訂定2020年部門別溫室氣體排放目標,其中製造部門目標為146.544 MtCO2e(行政院,2018),故有達設定之目標。
- 2020年前三十大溫室氣體排放企業之總排放量共124.380 MtCO2e,約占製造部門排放量的85.30%(圖2);占全台灣溫室氣體總排放量的43.62%。前十大之溫室氣體排放量占製造部門排放量的68.98%(圖8);占全台灣總排放量的35.28%。而前三大台塑石化、中國鋼鐵、台積電之排放量合計,占製造部門排放量的37.44%;占全台灣總排放量的19.15%。
- 2020年前十大排放企業中,石化業龍頭台塑集團囊括其中四大:台塑石化、台灣化纖、台塑、南亞塑膠,約占製造部門排放量的32.73%(圖8),占全台灣溫室氣體總排放量的16.74%。2020年前三十大更詳盡之數據請參考2022企業氣候行動追追追(王瑞庚等,2022)。
圖6 2020年各部門溫室氣體排放量分布
資料來源:環保署(2022)
圖7 2020年前三十大產業別於製造部門溫室氣體排放量分布
資料來源:環保署(2022;2023a;2023b)
說明:括號內數字為2020年前三十大之所屬產業企業家數
圖8 2020年前十大企業於製造部門溫室氣體排放量分布
資料來源:環保署(2022;2023a;2023b)
總體來看,2021年台灣前三十大溫室氣體排放企業,就TCFD建議揭露狀況優於台灣一般企業(參照台大風險中心2022與2023之台灣企業TCFD調查),主因是有政策規範導引。2021年國家溫室氣體排放清冊尚未公告,然根據2018-2020年台灣前三十大企業排放量皆超過台灣總排放量的四成,2021年前三十大企業同樣應承擔更多溫室氣體減量責任,並以大帶小引領產業共同減量。 TCFD揭露有助於外界監督企業之氣候相關治理、策略、風險管理、指標與目標,而企業更應依此檢視自身氣候韌性,以因應氣候相關風險並掌握機會提升企業競爭力。
註解:
[1] 根據環保署《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指引》定義,直接溫室氣體排放(範疇一)係指來自於製程或設施之直接排放。能源間接溫室氣體排放(範疇二)係指來自於使用電力或蒸汽之能源利用所產生之間接排放。
[2] 對於非上市櫃企業,雖未規定強制揭露,但金管會於〈公開發行公司年報應行記載事項準則〉及〈公司募集發行有價證券公開說明書應行記載事項準則〉則規定其應說明「推動永續發展執行情形及與上市上櫃公司永續發展實務守則差異情形及原因」,永續發展執行情形當中即包含氣候相關資訊。
[3] IPCC、IEA、NDC分別指:Intergovernmental Panel on Climate Change (IPCC),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遷專門委員會;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IEA),國際能源署;Nationally Determined Contributions (NDC),國家自定貢獻。企業除了參照這些組織發布的情境或減量目標,分析企業在不同氣候情境設定下的實體與轉型風險,亦會引用TCCIP(臺灣氣候變遷推估資訊與調適知識平台計畫)使用IPCC情境模擬後提供臺灣更細緻的氣候情境推估資料。
[4] 根據環保署《溫室氣體排放量盤查作業指引》定義,其他間接溫室氣體排放(範疇三)係指由事業活動產生之溫室氣體排放,但該排放源並非事業自有或可控制的,如:租賃、委外業務、員工通勤、商務旅行、上下游運輸和配送等活動之其他間接排放。
參考資料
- 王瑞庚、王奕陽、趙怡萌(2022)。〈2022企業氣候行動追追追〉。台大風險中心。
- 中石化(2022)。〈2021永續報告書〉。
- 台積公司(2022)。〈台積公司110年度永續報告書〉。
- 永豐餘(2022)。〈2021永續報告書〉。
- 行政院(2018)。〈第一期溫室氣體階段管制目標〉。
- 能源局(2022)。〈經濟部能源局_電力消費年資料〉。政府資料開放平臺。
- 榮成(2022)。〈2021企業社會責任報告書〉。
- 環保署(2022)。〈我國溫室氣體排放及減量總覽〉。氣候公民對話平臺。
- 環保署(2023a)。〈公開資訊及查詢〉。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台。
- 環保署(2023b)。〈溫室氣體年排放量〉。政府資料開放平臺。
- 環保署(2023c)。〈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業務報告〉。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
2021年前三十大溫室氣體排放企業永續報告書相關資料來源詳見附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