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蕭景文 New Ecology, Inc.建築能源模擬分析師
現代生活中食衣住行育樂都脫離不了建築。城市裡充滿辦公大樓、車站、商場、醫院、體育場、旅館、娛樂場所和住宅,每年需要多少能源維持這些建築物運轉?根據國際能源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IEA)2019年的報告指出,建築物的運轉和興建消耗全球36%的能源,並且直接或間接導致了全球40%的二氧化碳排放量(IEA, 2019)。美國能源部(U.S. Department of Energy)指出,美國商用建築物 (Commercial) 和住宅建築物 (Residential)的能源用量,佔全美國年度總能源用量的41%。相較之下,交通運輸部門僅佔美國能源用量的29%,比建築物消耗的能源少(U.S. Department of Energy, 2011)。
既然建築消耗如此多能源,提升建築物的能源使用效能,是各國制定能源政策時重要的課題。相較於交通工具、工業製程、電力設施,這類高投資、高技術門檻的節能標的,建築耗能的技術門檻比較低。麥坎錫顧問公司(McKinsey & Company)針對美國建築物節能潛力進行研究,認為建築節能不需要仰賴高科技,只要善用現行的施工技術、建築材料和空調設備,就能大幅降低建築物的能源使用(McKinsey & Company, 2010)。美國冷凍空調學會(American Society of Heating, Refrigerating, and Air-Condition Engineers, ASHRAE)也估計,透過建築設計和空調系統改善,美國建築在2035年之前還有48%左右的節能改善空間 (ASHRAE, 2019)。
推動舊建築物的能源更新、鼓勵新建築採用綠建築設計手法,是節能減碳重要的途徑。有鑑於此,美國新英格蘭地區的州政府、地方政府,將低耗能的建築設計手法ECM (Energy Conservation Measures,以下簡稱ECM),逐漸融入建築能源法的規範中。常見的ECM,包含高效能的空調設備、高效能的熱水鍋爐、低耗能的LED照明系統、隔熱良好的建築外殼、遮陽設備等。州長查理貝克(Charlie Baker)在今年簽署了新的氣候法案,將建築節能,視為對抗氣候變遷的重要政策,並宣示在2050年達到溫室氣體(Greenhouse Gas Emissions)淨零排放。州政府制定了五年溫室氣體減排的目標,鎖定電力、運輸、商業和工業建築、住宅建築、工業製造以及天然氣運送等六大對象。其中建築能源就佔了兩項。政府希望能制定新的能源法規標準,達到淨零排放(Net-zero emissions)及零耗能建築(Net-zero buildings)目標 (Miriam Wasser, 2021)。
在實務上,低耗能的建築設計,近幾年已成為麻州各地方政府建築執照書圖審查程序的一環。麻州每三年更新、檢討一次建築能源法規。麻州的建築能源主法稱為780 CMR (Energy Efficiency Provisions of the State Building Code, 780 CMR),780 CMR的基本法(Base Code)是2018 年版的國際能源規範(International Energy Conservation Code, IECC 2018)。新建案和老房子整建案,在建築執照審查時,建築設計書圖必須滿足780 CMR和 IECC 2018的逐條規範要求(Prescriptive Requirement)。IECC 2018之外,麻州也允許商用建築使用美國冷凍空調學會的能源設計規範ANSI/ASHRAE/IES Standard 90.1-2016,作為IECC 2018之外的第二條審查路徑(Mass.gov, 2020a)。
有些城市想要比780CMR更高效能的建築能源法規。因此2009年起,麻州推出了擴展能源法(Stretch Energy Code),讓麻州內各城市制定更為嚴格的建築能源規範。此法適用的對象包含大型商用建築、集合住宅、超市、實驗室和大型空調倉庫。擴展能源法採用性能式分析的方法,設計團隊透過電腦建築能源模擬的方式,以ANSI/ASHRAE/IES Standard 90.1-2013為經緯,使用EnergyPlus、eQUEST、IES VE等軟體,執行建築能源模擬。分析師必須執行兩組能源模擬的模型:一組為ASHRAE基準值模型(Baseline Model),做為比較之基礎;另一組為提案設計的模型(Proposed design model)。提案設計的能源效率比ASHRAE基準值好10%以上,才能滿足法規(Mass gov, 2020b)。
圖一 eQUEST建築能源模擬示意圖
擴展能源法規有多嚴格呢?擴展能源法規和美國綠建築協會標章LEED V4.0 (US Green Building Council , Leadership in Environmental and Energy Design, LEED)皆採用ANSI/ASHRAE/IES Standard 90.1-2013,作為建築能源模擬的基準值。但擴展能源法要求設計團隊必須選擇三項額外的節能設計(Additional Efficiency Package Options),加諸於基準值模型上。這些額外的節能設計必須比LEED模型的效能高10%。根據筆者經驗,滿足擴展能源法規之設計案,皆能超越LEED V4.0建築耗能的基本規範。
在麻州擴展能源法的架構下,規劃設計團隊大多在草案設計階段(Schematic Design Phase),就引進建築能源模擬顧問,以確保送審時能合乎法規。能源模擬的幫助下,建築師在草案階段,比較各種ECM對建築耗能的影響。除了能源考量外,電腦模擬的數據,可以讓投資人、承包商和建築師,估算各項ECM的投資報酬率、申請能源補貼(Utility Rebate),規劃綠能減稅額度(Tax credit),並進行生命週期分析(Life Cycle Analysis)。這些財務分析,能幫助設計團隊和客戶預估各ECM的開支、規劃融資管道、估算未來的營運開銷。有鑑於性能式分析的種種好處,波士頓的大規模開發案,在進行都市設計審議的過程,就得提供建築能源模擬。
除了州層級的能源基本法和擴展能源法,地方政府還可以利用土地分區管制辦法(Zoning Code),加入更多綠建築規範,甚至觸及都市韌性的範疇。波士頓前市長馬丁華許(Martin Walsh)為了推動都市韌性與減碳政策,波士頓規劃與發展局(Boston Planning & Development Agency, BPDA),在土地使用分區管制辦法下,增設了第37條款—綠建築與氣候韌性準則(Boston Zoning Code Article 37 Green Building and Climate Resiliency Guidelines, 以下簡稱 37條款)。適用於樓地板面積在五萬平方英尺以上的建築,以及需要大型開發審查(Large Project Review)的建案。波士頓市政府組成了跨部會綠建築審查委員會(Interagency Green Building Committee, 簡稱IGBC),處理37條款的申請案(Boston Planning & Development Agency, 2020)。
此37條款下,所有申請的建築物,都必須具備取得LEED標章的所有設計條件(LEED Certifiable),並且繳交LEED分數計算表以及相關證明文件。氣候韌性是37條款的重點,IGBC要求氣候韌性清單報告(Climate Resiliency Checklist Report)。該報告的目的是評估未來氣候對建築物造成的環境衝擊,報告的範疇,包含了建築能源使用、備用能源和緊急發電、溫室氣體排放、極端降雨與降雪、極端熱浪以及海平面上升等風險。最後,IGBC要求設計團隊利用能源模擬進行零排碳評估。該評估必須包含三個能源模型:ASHRAE基礎值模型、設計提案模型以及零排碳方案的模型,並且進行建築財務與生命週期分析。其用意是鼓勵設計團隊,提出各種節能減碳的ECM,在合理的預算下,邁向高韌性、零碳、零耗能的目標(Boston Planning & Development Agency, 2020)。波士頓鄰近的劍橋市(Cambridge),也推出了近似的22條款(Article 22 Green Building Requirements),該條款要求LEED銀級標準,或達到美國被動房協會(Passive House Institute, U.S. PHIUS)認證的建築性能,此外也必須提出零耗能的設計說明(Net-Zero Narrative)。
波士頓的37條款,正式將氣候變遷納入建築審查的範圍,迫使開發商和建築設計團隊,從極端氣候和災害防治的角度,思考未來幾十年的經營管理、能源使用情形,以增進建築物的氣候韌性。37條款也促使冷凍空調工程師和綠建築從業人員,重新檢視能源計算使用的氣象數據。目前的建築能源模擬和空調計算,都是使用TMY3(Typical Meteorological Year, TMY)氣象數據。美國的TMY3數據大多來自1976年到2005年間氣象站蒐集的資料,完全無法反映這十幾年來的氣候,更無法預測未來的氣候變化。根據37條款的精神,設計團隊必須根據當下以及未來的氣候變化,思考建築物能源使用的改變,擬定各種極端氣候造成的侵害。編輯補充過去十幾年來的TMY氣象數據,並且使用氣象預測模型,估算未來數十年的氣象數據,應該是下一步應該要努力的方向。
筆者簡述波士頓地區,近幾年在建築能源法規上的發展。討論麻州的780 CMR能源基本法,擴充能源法,以及波士頓的第37條款。希望能藉此拋磚引玉,供台灣相關政策擬定者以及綠建築設計人員討論與參考。
參考資料:
- ASHRAE (2019). ASHRAE Position Document on Energy Efficiency in Buildings.
- Boston planning & development agency (2020). Article 37 Green Building and Climate Resiliency Guidelines.
- IEA (2019). Global status report for buildings and construction. Paris, France: 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 gov (2020a). Appendix AA-Stretch Energy Code.
- gov (2020b). 780 CMR Ninth Edition, Chapter 13: Energy Efficiency Amendments
- McKinsey & Company (2010). US energy savings: Opportunities and challenges.
- Miriam Wasser, Wbur (2021). What you need to know about the new Mass. Climate Law.
- S. Department of Energy (2011). 2011 Building Energy Data Boo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