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倪茂庭(風險中心助理研究員)
網誌封面圖片:UNFCCC Site.
COP25 的結果,我雖感到失望,但我們不能放棄,我也不會放棄。我將更堅定的促使2020年成為全球共同承諾守住1.5°C的一年。
─ António GuterresUNFCCC第25次締約國大會期間,聯合國秘書長António Guterres根據2019年9月紐約氣候行動峰會的討論基礎,發布「秘書長2019氣候行動峰會暨展望2020報告」(REPORT OF THE SECRETARY-GENERAL ON THE 2019 CLIMATE ACTION SUMMIT THE WAY FORWARD IN 2020)。報告除彙整氣候行動峰會中12項議程的結論外,也提出邁向2020年時,應該著手進行的10大優先氣候行動,以確保守住1.5°C的低碳未來。
●國際政治議程的前線上,讓氣候變遷繼續轉動
秘書長的4大工作任務,讓氣候變遷持續發燒
- 召開國際高階平台,以呈現各國更具高度的國家氣候計畫
- 敦促金融部門加速揚棄褐色經濟以轉型至綠色經濟
- 協助各國與多元利害關係人間的對話
- 協調各工作任務於聯合國層級下的進展
紐約氣候行動峰會的亮點結論
- 各國對話的前提共識:G20應於2030年時至少減量2010年排放標準的45%,並邁向2050碳中和的未來;
- 會議的12項重點議題領域中,各利害關係人(包含國家、私部門、公民團體等)共同產出42個行動倡議,每項倡議皆以捍衛2050年5°C為目標,並分別規劃2020年、2030年前應採取的氣候行動;
- 此次峰會亦重視青年參與氣候行動,舉辦首場聯合國下的青年氣候峰會,以提供平台給各國青年,分享各自對氣候的關懷、想法與強化氣候行動的解方。
- 超過70個國家承諾於2020年前,提交更具決心的國家自定貢獻(NDCs)。然而,這些國家的總排放量低於全球排放量的10%;此外,共有75個國家承諾2020年前提交2050碳中和策略。
- 相較於各國代表的氣候行動,私部門展現更強的決心,涵蓋了船運、食品、城市運輸與建築業者外,也有全球12個資產擁有者,超過4兆資產,組成「淨零排放資產擁有者聯盟」(Net-Zero Asset Owner Alliance),承諾將於2050年前將所有的投資組合邁向淨零排放,並且每5年設定嚴格的階段目標
●進入氣候緊急午夜的最後五分鐘
It is five minutes to midnight in the global climate emergency...馬德里 COP25 時,AntónioGuterres 表示:「我們僅剩最後的5分鐘就要進入全球氣候緊急狀態的午夜。2020年前全球碳排放必須停止增幅,並且以每年7.6%的降幅前進2030年,才能於可能的現實下達成《巴黎協定》的目標。
儘管目前已經延宕太多,但仍有許多希望可以讓我們相信將贏得這場氣候戰役,未來的12個月將是關鍵─2020年前將須採取10大優先氣候行動:
行動1:確保主要排放國家2020年前強化氣候減量承諾
G20國家約佔全球排放量8成,須於2030年達成減量至少2010年標準的45%,並以2050年淨零排放為目標的同時,重視永續發展目標(SDGs)。
行動2:全球共同邁向2050碳中和的承諾
氣候行動峰會期間,超過70個國家承諾2050年或甚至更早達到碳中和的目標,這個目標對於設定1.5°C下的短中期行動至關重要,同時也創造達成SDGs承諾的最大綜效。我們須確認這些國家於2020年前提交更具決心的減量承諾。
行動3:深掘過去尚未完全發展的部門減排潛力
挖掘如自然為本的解決方案(Nature-Based Solutions)、減低氫氟碳化物(HFC)的排放,以及次國家層級(包含城市、地方政府等)的氣候行動等,過去較未於各國自定貢獻報告中提及的部分。本次峰會亦提供許多建議、工具,得促使全球將上述行動納入各國之自定貢獻報告中。
行動4:確保社會面的保障,追求公正轉型
邁向碳中和的低碳轉型過程中,確保各國NDCs納入公正轉型的思考,保障受衝擊的產業與生活。
行動5:減少當前燃煤發電,禁止2020後新建燃煤電廠
煤的使用是當前低碳轉型的最大障礙,對於低碳經濟轉型與人類健康至關重要。同時對於開發中國家,共同給予支持,協助找出可行的替代方案。
行動6:加速邁向100%再生能源
除了汰除燃煤,亦須專注強化能源效率的提升、擴大再生能源電力使用(電氣化),以及運輸部門的低碳轉型。
行動7:加速綠化資本、持續推動碳定價,確保永續金融
目前的綠化資本流的進展相當有限,未來的幾個月內必須加強永續金融的可及性,同時增加公、私部門的綠色投資量,確保資本流符合《巴黎協定》的目標。碳定價方面則須對化石燃料課稅,而非對人民加價。
行動8:提高對受衝擊群體的支持,讓轉型更具韌性
氣候行動峰會中的倡議,強調要讓人民安全並支持更具韌性的投資,將氣候調適與永續性的要求作為決策的核心,並且採取立即的行動以保護人民、經濟與環境。
行動9:落實對小島開發中國家、最低度開發國家的保障
對小島國家聯盟(AOSIS)而言,包含對於強化2020年減量承諾、2030年邁向100%再生能源,及找出氣候行動換債(Debt Swaps)的解方;最低度開發國家而言,則包含協助基礎建設的融資與找出2050碳中和策略所需的必要協助。
行動10:落實主要經濟部門的深度去碳化
針對減碳較艱鉅的部門,包含主要航運與港埠城市、建築、運輸、鋼鐵與水泥產業等的深度去碳,確保碳中和轉型以及過程中的韌性。
資料來源:
- REPORT OF THE SECRETARY-GENERAL ON THE 2019 CLIMATE ACTION SUMMIT THE WAY FORWARD IN 2020.
- Amid worsening climate crisis, UN Secretary-General sets out top ten climate action priorities for 2020, vows to stay on frontlines. (UN SDG Site)
- LEILA MEAD. (2019). “UN Secretary-General Details Ten Priority Areas to Achieve Paris Agreement.” IISD.
- Statement by the UN Secretary-General António Guterres on the Outcome of COP25. (UNFCCC Sit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