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譯/撰文:倪茂庭(風險中心助理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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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能源轉型面臨的內憂外患
?️內憂:急需定錨氣候、能源政策,以及面對2020年的溫室氣體減量目標鴻溝
2017年德國大選後,面臨聯合政府的重整,不同黨派對於能源、氣候議題的拉扯加劇了德國面對氣候變遷、能源轉型風險的挑戰;
2018年6月,德國議會正式批准「2017氣候保護報告」(Klimaschutzbericht 2017)中,不得不承認將失信其2020年的溫室氣體減量承諾,即減量1990年排放量的40%,僅預計約略得減量32%;此外,即便是2019年4月,德國聯邦環保署(UBA)最新的減量成果預測,亦僅於2020年減量1990年排放標準之33%(見下圖)。
?️外患:歐盟減量貢獻分擔協議下的鉅額違約成本
根據歐盟減量貢獻分擔協議(effort sharing agreement),德國須於2020年完成運輸、建築等非歐盟碳排放交易部門(non EU-ETS),減量2005年標準之14%(DECISION No 406/2009/EC)。然而,因減量成效不如預期,預計多排放810萬~1560萬噸碳排,故根據減量貢獻分擔協定,德國依此須負擔鉅額的違約成本。
根據德國財政部預算的規畫,2018年~2020年間,每年需共支付1億歐元購買其他國家的碳權。
2021~2030年的減量貢獻分擔協議,各大智庫也不看好德國的減量貢獻,包含Öko-Institut、Agora Energiewende等認為德國將多排放約3億~6億噸。
據此,德國勢必要繼續向其他國家購買碳權,Agora Energiewende預估德國將多花費300~600億歐元。
●轉型新契機:廢煤委員會建議2038年燃煤正式下架
於此內憂外患下,德國政府決議成立由多元利害關係人組成的「產業成長、結構變革與就業委員會」(Commission on Growth, Structural Change and Employment,"廢煤委員會"),就德國邁向廢煤的願景,提出想像與設定藍圖(詳介請參風險中心網誌)。
2019年1月26日,廢煤委員會正式通過決議,確立2038年正式下架燃煤的方向(建議全文請參)。
然而,此決議並不具法定拘束力,因此相關決議包含氣候專法、廢煤法、煤礦區公正轉型、運輸與建築部門的碳定價機制等,皆須進一步完成立法。
目前立法進度:
- 《聯邦氣候變遷法》(undes-Klimaschutzgesetz, KSG):(克萊美特宅報導ep12)
- 於2019年12月18日正式通過,共計15條
- 設定2030年法定減量目標(減量1990年標準之 55%)以及努力達成2050年碳中和的願景
- 《煤礦區之結構性強化法》(Strukturstärkungsgesetz Kohleregionen):
- 於2019年8月27日推出草案,強調煤礦區的公正轉型
- 《廢煤法》:尚未有正式草案,以下整理外媒─詳參台大風險中心臉書網誌的報導為介紹
●廢煤法草案內容搶先看
總體草案重點
具體時程
- 2022年,將各別汰除硬煤(hard coal)、褐煤(lignite)各15GW的裝置容量
- 2023~2030年:年度線性減量;預期2030年將剩下8GW硬煤、9GW褐煤
- 2038年,法定廢煤年限,全面下架燃煤
- 2032年,檢視是否能提前完成廢煤,但不得提前至2035年前
定期評估
- 聯邦政府將定期評估廢煤對於穩定供應、電價、供暖的衝擊
- 該評估報告亦將送交於能源轉型年度進展報告的專家委員會,其將給予建議
- 暫緩廢煤的可能
- 如果發生供電危機,能源部長有權停止拍賣,並調整相關容量
能源密集產業的衝擊緩解
- 2023年後,另外將依本法授權訂定補償辦法
EU-ETS下的水床效應衝擊─造成其他歐盟國家得以多發展燃煤?
- 未將具體註銷碳權配額的規範納入
不溯及既往─未來燃煤電廠開發的禁止?
- 草案中因規範不溯及既往,故本法施行生效前的排放許可仍有效。
- 政府目前仍與 Uniper協調不繼續開發已核定的Datteln 4號燃煤電廠(預期投資15億歐元)
硬煤的具體草案規範
將由聯邦網路局(BNetsA) 於2026年前執行「汰除硬煤容量的拍賣程序」,即由各硬煤發電業者提出汰除量,以及預期每單位裝置容量的價格。
重點包含:
- 投標截止後的3個月開標,得標者將獲得硬煤補貼(hard coal premium)
- 得標者必須於1個月內禁售煤電;6個月後完成禁燒煤。並且應作為待命的備用容量
拍賣規劃:
- 2020年7月,首次進行拍賣,拍賣量為4GW的汰除量
- 2021年初,執行第2次拍賣,拍賣量將視2022年完成15GW汰除量目標的執行狀況而定
- 2021年夏末,開啟第3次拍賣,拍賣2023年前所需的汰除量
- 2024年起的汰除量,必須於3年前完成拍賣,亦即於2021年底將執行2024年的汰除量拍賣;2022年執行2025年的;2023則處理2026年
- 2027~2038年,將於2022年底提出廢煤法的修正案
其他觀察重點:
- 廢煤法草案中,目前尚未規範廢煤價的最高上限
- 未有強制關廠的規範:原本希望於2026年時得視執行狀況,若未見成效,將強制關廠;但能源部長表示2022年的修法仍可能將此規範納入
?️褐煤的具體草案規範─規範空白中,仍待討論補償的規劃、露天礦場的關閉等
德國廢煤規劃
●雖《廢煤法》延宕2020年初,但議會達成提高碳價的共識
2019年12月16日,德國經濟能源部(BMWi)發言人表示,廢煤法的相關細節以及褐煤業者的協商仍持續進行中,立法將延至2020年初。
儘管如此,原依照今年9月20日的《2030氣候行動計畫》(詳參台大風險中心臉書網誌),於2021年起針對建築、運輸等部門的碳價制度,將從原訂每公噸碳排10歐元,上漲至25歐元,並逐年調漲至2025年之55歐元;此外,也相對調降火車票價的附加費、提升建築能效、通勤補貼等誘因。
相關的調整亦於12月19日正式由國會(Bundestag)表決通過,426名議員同意、221名反對、1名缺席。12月20日聯邦參議院(Bundesrat)亦通過表決。(除建築與運輸部門的碳價制度外;其餘的氣候稅費調整將於2020年1月正式生效)
●各界來看《廢煤法》
廢煤、公正轉型法制一再拖延,規劃不明讓人霧煞煞 - 環境智庫(E3G):Alexander Reitzenstein
- ◆ 相關進度若持續不明朗,恐增加落後歐盟2050碳中和轉型的風險
- ◆ 曠日廢時的爭論已經拖延的主因,強調其他歐盟國家如荷蘭、西班牙等以證實加速轉型是可行的
每百萬瓩的褐煤,至少補助12~15億歐元 - 萊茵集團總裁(RWE):Rolf Martin Schmitz
- ◆ 若依此規劃,預期汰除褐煤的總花費將來到250億歐元
- ◆ 依照廢煤委員會的規劃,相關褐煤補貼的談判,應於2020年中與各家業者達成雙方共識;但若無法達成,則恐將依法強制下架褐煤。
無補貼強制下架褐煤,無法接受 - 能源產業協會(BDEW)新任主席、前綠黨議員Kerstin Andreae
- ◆ 無補貼而強制下架,非法治國精神
- ◆ 廢煤委員會的決議,乃受多方利害關係人審議後的共識,應完整採取所有的決議配套。
資料來源:CLEW.
- “Spelling out the coal phase-out - Germany's exit law draft.”
- “Germany's climate obligations under the EU Effort Sharing scheme.”
- “Tracking progress of Germany's 2030 climate action package..”
- “Germany's coal exit is a done deal - or is i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