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者/倪茂庭 中心助理研究員;審校/胡祐瑄 中心助理研究員;美編/初云亭 中心兼任助理、陳昱君 中心兼任助理
沃旭(Ørsted),曾經的丹能集團(Dong Energy),2010年前約有70%的能源生產來自化石燃料,然而,經一系列的策略性改革,2017年成功翻轉,再生能源生產超過其總發電量70%,其中,離岸風力發電更是沃旭的掌旗業務。沃旭目標於2020年前將化石燃料電力降至10%以下,電力排放係數預計從2010年的每度電350克,下降至50克(圖一)。
圖一 沃旭投資能源種類的變化趨勢
資料來源:PPCA. (2018)
沃旭成功轉型的關鍵是投入再生能源的發展,特別是離岸風電,目前,沃旭已是歐洲首要的離岸風電開發商,光是在歐洲,沃旭的離岸風電裝置容量(含規劃中)已近8GW,較位居第二的兢爭對手─瑞典VATTENFALL公司,高出2倍的裝置容量(圖二)。
圖二 歐洲十大離岸風電業者
資料來源:PPCA. (2018)
除歐洲本身,沃旭也積極拓展歐洲之外的市場,包含臺灣、美國。值得一提的是,沃旭在美國的營運,本來僅是複製其公司於歐洲成功的經驗,然在2018年11月時改變策略並收購了在美國的主要競爭對手─深水風電公司(Deepwater Wind),收購範圍包含全美唯一運作的離岸風場,以及已簽訂長期購電合約的離岸風電開發專案。
沃旭這一系列的轉型,起始於2013年2月,決定透過其化石燃料營運的盈餘投入離岸風電與生質能的投資,並逐漸減少陸域風力與水力發電等非核心業務的投資。然而,沃旭並非完全依照規劃走,藉由收購其在美國最大競爭對手之一Lincoln Clean Energy公司,再次進入陸域風力的開發市場。此外,沃旭也開始吸引退休基金等投資其離岸風電,作為開發資金的來源,而不再仰賴原來生產化石能源的業務盈餘,因此,2017年沃旭出售其石油與天然氣等業務,從原本的丹能集團(Danish Oil and Natural Gas, Dong Energy)改名為沃旭能源公司,以紀念丹麥物理學家H. C. Ørsted。
沃旭轉型的成功也反映在其公司息稅折舊攤提前盈餘(Ebitda),以及市值上的表現。就Ebitda而言,轉型前(2010年前)其化石能源產業仍高達半數以上;然而轉型後的努力,使得2017年沃旭風電產業創造出91%的Ebitda,化石能源業務僅存1%(圖三)。
圖三 沃旭之息稅折舊攤提前盈餘(Ebitda)
資料來源:PPCA. (2018)
自2016年首此公開發行後,沃旭的市值上漲了64%,高於轉型前的其他民營同業(六大石油公司)表現(圖四)。若與其他歐洲能源公用事業相比,其市值增幅排名位列第二,而其他大多未有變化甚至市值減少(圖五)。
圖四 沃旭能源與民營石油龍頭公司之市值變化比較
資料來源:PPCA. (2018)
圖五 沃旭能源與公用能源公司之市值變化比較
資料來源:PPCA. (2018)
摘譯出處:PPCA.(2018). “Ørsted's profitable transformation from oil, gas and coal to renewabl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