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生能源政策的角色
再生能源政策的角色
近年來,再生能源快速成長,特別是在全球電力部門的新增裝置容量中,再生能源佔有最大的比例。然而在最終能源消費中,再生能源仍只佔了1成多;能源部門也仍由化石燃料所主導。
再生能源的發展必須更進一步、更快速,以實現能源轉型──同時達到氣候目標、確保人人享有能源、降低空氣污染、提升能源安全。國際能源總署(International Energy Agency, 以下簡稱IEA)指出,如要達到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再生能源」與「能源效率」是溫室氣體減量的關鍵策略(貢獻度達80%)。
圖1:降低二氧化碳排放的關鍵因素
資料來源:IEA, 世界能源展望報告(World Energy Outlook)
為了達成永續發展目標,我們需要加速再生能源於電力、供暖以及運輸部門中的使用。考量到供暖與運輸部門分別佔最終能源消耗量的5成與3成,針對這兩個部門所採取的行動顯得尤其重要。目前已有許多可行的再生能源方案,有些具成本效益的方案,已能輕鬆地面對競爭的能源市場,但仍有些方案面臨著許多經濟和非經濟因素的障礙。
國家需要發展更有效且全面的政策,並搭配合適的市場設計,以強化競爭力、創新,與大規模的投資,才能進一步擴大再生能源的使用規模。當然,這些政策與市場的設計必須視個別國家的現況而有所調整。因此,IEA針對(一)再生能源發展基本要素、(二)跨部門整合、(三)再生能源電力市場、(四)再生能源供暖與製冷,以及(五)再生能源運輸部門,以上5大類別提供共20項建議做為發展再生能源的指導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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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再生能源發展基本要素
(一)再生能源發展基本要素
1.設定具企圖心且可行的目標
目標設定驅動許多國家發展再生能源,除了透過具體的能源配比目標、特定技術的部署目標之外,訂定二氧化碳減量目標或是淘汰化石燃料亦可驅動再生能源發展。國家、地方政府以及企業已陸續制定(或實現)其再生能源目標,儘管有些目標內容不足,卻已提供了重要的施行方向。若能將再生能源發展目標入法,可為投資者提供相當程度的政策明確性。
基本原則:
2.策略與行動計畫
目標設定是再生能源部署的第一步,而如何實現該目標,需要透過策略與行動計畫,計畫的制定需要根據該國的資源、再生能源技術的發展與部署現狀進行評估,且上述計畫亦需定期更新。
基本原則:
3.再生能源數據
目標與策略制定需有良好的數據支持。政府應遵循國際標準(如:聯合國的國際能源統計編製建議(UN International Recommendations for Energy Statistics),編製並公佈再生能源的綜合數據。數據應包含:
4.政策和措施的監督與評估
品質良好的數據對於策略與行動計畫的進展、特定政策與措施的效能評估相當重要。評估可確保再生能源配置盡可能具有成本效益,同時不會增加任何部門不必要的負擔。因此,政府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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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跨部門整合
(二)跨部門整合
5.創造一公平競爭的能源價格市場
再生能源提供的效益(如:降低空污、善用當地資源所提升的能源安全)並未透過市場反應在其價格上。同時,由於再生能源的前期成本高於目前的化石燃料成本,因此某些再生能源難以與化石燃料競爭。此外,一些國家提供的化石燃料補貼會扭曲市場機制,且能源價格結構(如:其中的補貼費、手續費等)亦不透明。因此,政府應該要:
6.協調整合電力、供暖、製冷、運輸各部門
以上這些部門雖有機會直接使用再生能源,但也面臨許多障礙。這些部門的電氣化以及再生能源的發電佔比提升,可使再生能源佔最終能源消費的比例提升。同時,這些部門也為變動性的再生能源貢獻了平衡的機會(如:透過蓄熱、或電動車電池的智慧充電)因此,政府必須強化這些部門的連結:
7.加速地方對再生能源的公共支持
許多當地居民的反彈是發展再生能源的一大阻力。提升公共支持的方式包含:
8.確保永續性
再生能源的發展對環境與社會也可能產生負面影響,但這是可避免的。因此,必須依個案辨認出潛在的負面影響,並試圖減低或補償之。儘管方法上會依據計畫規模以及技術不同而改變,但仍可以列出幾個大方向:
9.創新支持
雖然再生能源發展已成為主流,但仍有許多科技面臨無法進入市場的挑戰。甚至對於已經發展成熟的再生能源技術而言,都尚需要持續性鼓勵研發以適應各地區的發展需要。研發也是建構政府專業與競爭力的重要管道,因此政府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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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再生能源電力市場的建議
(三)再生能源電力市場的建議
再生能源電力的成長快速源自於過去許多的政策,於再生能源不同的開發程度中支持其發展。包含,躉購、補貼、再生能源配額、再生能源憑證、淨計量機制、稅費減免、以及資金補助。最近,競價機制的施行越發廣泛,降低了再生能源的價格。然而,再生能源的使用增長也意謂著需要有嶄新的電力市場設計。
10.適足的補償
雖然再生能源的發電成本趨近平緩且降低,有些具競爭力(如水力資源),但仍需要有一些財政支持,特別是許多沒有制定碳定價機制的國家,同時也依然面臨高資金成本的挑戰。財政支持在國家初期建置階段尤其重要,由於缺乏當地供應鏈的支持,以及缺少理想的規範架構,往往導致初期建置的成本高昂。
即便再生能源的成本趨緩,仍然需要補償的機制。例如長期的購電合約可以更好的順應再生能源科技的發展,因此較受歡迎。同時,當成本降低的時候,政府也必須避免給予過度的支持。各國在發展財政支持機制時,應遵循以下原則:
11.增強電網的可使用性
新的再生能源裝置(特別是小規模電廠),因面臨高昂的輸配電成本,可能因此降低其市場競爭力。擁有豐沛的再生能源然而位處偏遠的地區(如:離岸風電位址)若缺乏完善的電網基礎建設,將使得營運遲延。因此,政府應有以下作為:
12.變異型再生能源(VRE)的系統整合
再生能源發電某些程度上會因氣候或時間上的差異而變動。而變動的衝擊大小取決於特定系統的特性,通常於初期建置時可以妥善管理。但當使用的程度越來越高時,決策者就必須採行政策來鼓勵發展適宜的資源取用方式,來提升系統整體的彈性,包含:
13.解決非經濟因素的障礙
即使在資源和市場條件有利於再生電力配置的情況下,有許多非經濟因素的障礙也可能阻礙再生能源的快速發展。例如無法取得開發同意、缺少技術等非經濟的障礙,需要有因地制宜的策略。政府可以採取行動處理非經濟因素的障礙,像是:
14. 減少融資的成本
有些發展中國家和新興經濟體中,因融資成本為發展再生能源主要的障礙,故儘管發展潛力大,但再生能源發展卻不多。故應制定機制,降低融資成本以及降低業者的風險。舉例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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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再生能源於供暖、製冷部門的建議
(四)再生能源於供暖、製冷部門的建議
熱能是最重要的能源最終使用以及全球二氧化碳排放的主要貢獻者。熱能佔總能源消耗一半,其中55%的利用消耗在工業部門與農業部門,而剩下的45%則消耗在建築部門。又熱能多由化石燃料產生,造成39%與能源相關的二氧化碳排放,以及當地的空氣污染問題。此外,製冷也在能源最終使用中快速成長。
再生能源於降低二氧化碳及供暖部門的電氣化,直接或間接地都扮演關鍵角色。解方通常相當複雜且因區域而異,需要政策干預來加速再生能源於供暖和製冷解決方案的配置,但必須仔細設計以反映具體的國家和地方情況。
15.有效整合再生能源供暖及能源效率的政策
許多熱能在低效能的建物、電器、以及產業製程中被浪費。能源效率與使用更乾淨的能源必須攜手並進。如此可改善再生熱能選項的適用性(例如,熱泵在節能建築中運行最佳),還能確保有效的資源利用,這對資源受限的生物能源尤為重要。政策制定者應:
16.排除障礙
熱能市場複雜且零散,且不如電力市場受大眾理解。再生能源供暖在這些市場中面臨多重危機,而政策制定者需要慎選的手段,以克服特定的障礙。解決方法則視現有的基礎措施、地點、地方的相關單位而有所不同(如區域供熱或是天然氣網)。政策需要克服:
17.再生能源供暖以及製冷數據
熱能數據遠遠不如電力數據容易取得。為了發展以及監控有效的政策,政府需要獲得更可靠的熱能統計數據,不論是一般或是再生能源熱能,對國家都非常重要。在無法獲得全面性數據的情況下,採樣和建模都很有效。發展重點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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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再生能源於運輸部門的建議
(五)再生能源於運輸部門的建議
運輸部門為第2大的最終能源消費部門,佔約30%的全球總能源消耗,且幾乎全部都以石油產品為主。目前,在運輸部門主要使用的再生能源是生質燃料。再生能源電力也透過小量但迅速增加的電動車來實現。生質能源以及電動汽車只是在運輸部門廣大的選擇組合中的兩個要素,政府需要促進其他能降低運輸需求的運輸選擇 (例如更好的都市計畫),以及降低運輸的能源密集度,像是提升大眾運輸、步行以及自行車。提高運輸車隊的效能也很重要。
18.排除障礙
傳統生質燃料的競爭力取決於原料成本與傳統油價,由於目前石油價格低廉,生質能源幾乎無法與傳統燃料匹敵。此外,結構性限制可能會使既存車隊的生質燃料用量受限。隨著生質燃料消耗提升,也代表駕駛會受到政策干預。因此政府應因此考慮措施如下:
19.轉向進步的生質燃料
於改善生質燃料其生產生命週期下的碳排放以及減少土地使用衝擊的需求下,逐步轉向優化的生質燃料是可行的。此外,一些進步的生質燃料也為其他更具挑戰的部門(如航空業)提供潛力。為了達成這個目標,政府應考慮:
20.電動運具
電動運具(汽車、兩輪運具、公車及火車)在降低都市空氣污染上扮演重要角色。然而,只有在使用再生能源或是其他低碳來源時,才是真正乾淨的運具。政府應確保運輸的電氣化與促進再生能源電力使用的措施相結合,透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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