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了解國際的能源轉型經驗後,本章節將進一步分析臺灣整體的能源情勢,包括:能源結構、能源使用現況以及電力供應的現況。
臺灣的能源情勢發展,自二十世紀下半葉以來,為支應快速的工業化進程與經濟成長帶來的高用電需求,燃燒化石燃料所產生的碳排放呈現出持續上升的趨勢。其中以燃煤所造成之溫室氣體排放最為顯著,其1990年至2014年間的增幅高達259.2%。雖然,近年來政府持續試圖降低對於燃油能源的依賴,但對於燃煤能源的依賴程度依舊偏高,高碳的能源使用結構顯然已被鎖定在既有的能源供應模式之下,使得化石燃料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始終居高不下。
面對國際減碳壓力,加上近年來公眾對於空氣污染的感知提升,反空污團體將抑止空污的壓力點集中在燃燒生煤的火力發電時,政府更應迅速地盤點與調整能源排碳、空污與產業轉型的路徑與資料,提出積極的治理方針。而由於工業能源消費量需求高,加上再生能源發展遲滯,對臺灣而言,在氣候變遷、空氣污染的驅動下,勢必需要面臨能源結構的急速調整。
2018年臺灣工業部門之能源消費與非能源消費之占比達到61.1%,為主要耗用部門。快速的工業化進程與火力發電廠的興建,使得二氧化碳排放量不斷攀升。雖然數據上顯示,臺灣近年試圖降低對於燃油能源的依賴,並且逐步提高天然氣能源的使用率,然而對於燃煤能源的依賴程度依舊偏高,也因此臺灣化石燃料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始終居高不下。
整體而言,臺灣當前的能源使用現況已經被鎖定在高碳的結構,要打破這樣的鎖定結構,除調整發電結構,更必須朝向能源轉型的低碳社會,而再生能源便是轉型的重點。我們必須面對更積極降低燃煤能源的依賴、空氣污染防制以及提升再生能源占比以打破高碳結構。再生能源占比偏低,所造成的影響不僅是國家碳排偏高,加劇全球氣候變遷,更是會影響健康與生活品質。
國際貨幣基金組織(IMF)提出化石燃料的生產者和消費者,若未負擔化石燃料衍生的空氣汙染以及全球暖化等外部成本,則視為對化石燃料的補貼。根據IMF分析,臺灣2013年未含外部成本時的總化石燃料補貼為3.1億美元,但將空氣污染、溫室效應、塞車等環境外部成本納入評估時,則補貼額度達到265億美元,2015年預估成長至316億美元(約達新臺幣1.1兆元),占GDP的5.43%。然而上述IMF的估算僅計入化石燃料,且在衝擊上忽略礦產耗用與其他如砷、汞等有害空氣污染物,因此本研究中初步以「歐盟能源的補貼與成本」報告中各類發電技術的單位外部成本為基礎,估算臺灣近年電力系統的環境外部成本。
為了掌握臺灣民眾對於能源轉型感知,本研究於2018年6月23日至7月8日透過電話訪問方式,針對居住於臺灣18歲以上民眾進行調查,並最終獲得1068份問卷結果。問卷針對氣候變遷影響、能源政策關注、主要發電方式等議題詢問,結果發現受訪者有超過八成認為自己對能源政策有一定的關心,但對於2025年的綠能政策目標卻不甚了解,展示出受訪者自身認知和實際情形產生落差。此外,有43.6%受訪者認為臺灣目前主要發電方式為核能,事實上臺灣2017年主要發電結構和占比,其中燃煤發電為46.8%、燃氣發電占34.7%,核能發電僅有8.3%,為近35年來最低的比例,故對於民眾能源素養仍須強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