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後巴黎時代之轉型趨勢

2.1 國際減碳的行動

2.2 德國全球變遷諮詢委員會建議新訂一個永續社會契約

2.3 臺灣應對國際趨勢

 

  在本章我們將由國際社會自「京都議定書」中所打開的國際減碳合作爭論,到巴黎協定所形成的國家自訂貢獻路徑間的轉折,側寫目前的國際氣候變遷議題之趨勢。其次,則是透過作為對德國聯邦政府和國會諮詢機構的WBGU,其為2012年第三次地球高峰會(Earth Summit)所提出的全面報告《變遷中的世界:一份永續社會契約》,以指出其核心思維定位為低碳轉型的必要性與可行性;並在此前提下,提出對能源系統、土地利用、都市化等轉型核心領域之建議。最後,則是綜述臺灣面對氣候變遷的國際參與努力和困境,以及未來的突破點。

 

2.1 國際減碳的行動

  國際減碳行動的核心原則乃基於UNFCCC,但缺乏拘束性,因此國際間嘗試以1997年簽訂的「京都議定書」(Kyoto Protocol)來形成具有拘束力的機制。由於京都議定書並未成功形成全球共同減碳的約束性機制,而後續多次的公約締約國大會的焦點也持續落在機制和減量的數量之討論上。誠如前述,直到2015年底通過巴黎協定後,終於揭開了全球共同對抗氣候變遷之新頁,促使全球一起承諾平均升溫幅度不超過工業革命前水平之2℃,並努力達到1.5℃之長期氣溫目標(long-term temperature goal)。巴黎協定雖無減量額度的法律效力規定,但各締約方仍應定期報告各自執行國家自定貢獻進展資訊。特別是五年一度的清點與修正,促使各國仍需在資訊公開的壓力下做出具體行動。因此,國家自定貢獻對於溫室氣體減量成效與趨勢,仍具相當程度影響力。

 

2.2 德國全球變遷諮詢委員會建議新訂一個永續社會契約

  國際減碳行動是一個大型的合作架構,雖然各國根據當前的巴黎協定提出了更加具體的目標,國際組織如聯合國、世界銀行等也提出各種衡量改革成效的關鍵指標,但各國如何去落實與偏重於何面向目標,必須根據各國的發展脈絡與挑戰提出不同策略。當前,德國作為已開發國家中一個同時兼顧經濟成長與永續發展的模範,其轉型路線背後的原則與思維,可以借鑑於前述WBGU的2011年度報告《一份永續社會契約》觀察。從WBGU的成立及報告的主架構,可以瞭解一個國家如何訂立策略,從能源轉型去啟動社會轉型,在應對全球氣候變遷挑戰的過程中,同時滿足在地社會脈絡的需求與轉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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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臺灣應對國際趨勢

  為即時掌握國際因應氣候變遷與減碳管制的最新發展動向,臺灣由行政院環保署負責邀集相關部會、業界、學術機構等組成代表團參與了COP 21之各項周邊會議與展覽。但如何真正落實國際的氣候變遷政策,為當前臺灣的一大考驗,更有待相關部會在各項措施與方案的改革。

  低碳社會與能源轉型除仰賴中央政府部會推動外,地方縣市政府的主動參與也可能是推動改變的契機。由臺北市、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高雄市以及屏東縣所組成的「中華臺北城市代表團」在COP 21上展現了對於氣候變遷議題的關注與熱誠。NGO也在參與國際氣候變遷及環境治理議題上,扮演重要角色。歷年來三屆的地球高峰會,國內的環境NGO都有參與,並企圖在高峰會中,表達臺灣對於永續發展概念的肯認與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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