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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氣候變遷因應法》(原《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以下稱「氣變法」)自2023年2月施行,此法為我國氣候風險治理的重大法律,其大幅修正內容及其授權修訂或新訂子法受到各界關注。
2023年,全球逐漸走出COVID-19疫情陰霾,但極端氣候帶來的災害越來越顯著。根據世界氣象組織(WMO)九月發布的最新數據,今年六到八月是史上最熱夏天;世界各地頻頻發生熱浪、野火、暴雨、洪水等災害。人類必須正視:氣候問題成為日常,且越來越嚴重。
本期電子報主題為企業進行氣候相關財務揭露...首先追蹤在2023年3月公布的2021年排碳大戶盤查登錄的溫室氣體排放量,從2021年289家排碳大戶的直接排放量、各製造業排碳大戶直接與間接排放量、到前三十大溫室氣體排放企業整理。再透過檢視這些企業2021年永續報告書,盤點台灣高碳排企業的TCFD揭露狀況。
國際金融穩定委員會(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 FSB)所成立之氣候相關財務揭露工作小組分別於2017年及2021年發布一套揭露建議書 ,建議企業以治理、策略、風險管理、指標和目標等四大核心要素作為報告架構,並做出氣候相關風險與機會的財務影響量化揭露,提供投資者等利害關係人瞭解企業的重大風險,以進行適當的投資規劃與有效的資產配置。
雖然全球近20年來面對極端的氣候、疫病大流行、空污、輻射、食品汙染等問題,陸續顯現全球風險共同體、認同與團結,但現實上應當凝聚的世界主義治理卻不斷地被地緣政治、國族主義與大國霸權所宰制,隱沒了其功能。
是甚麼樣的評比,讓減碳野心領銜全球的歐盟,在排名上幾乎敬陪末座?全球氣候與健康聯盟(GCHA)設計了一套量化評比機制,來衡量各國制定的NDC對於健康與醫療內涵的重視程度,即稱為GCHA國家自定貢獻健康評分卡...
在COP26期間,台灣青年透過參與YOUNGO,體驗了青年對外參與氣候政策討論以及制定的途徑和活動,如訂出全球青年宣言、青年氣候遊行、跨國跨社群合作、國際氣候行動網絡以及與九大官方公民社群輪番在COP26閉幕發表干預演說。
在COP26前夕,國際上開始盤點各國在巴黎協定後的減碳成果,實際上是很不樂觀的。日前聯合國發布的2021年排放差距報告(Emissions Gap Report 2021)便指出各國最新的減碳規劃,是不足以避免全球升溫到危險程度的(環境資訊中心、姜唯,2021)
美國是全球第一大的經濟體,也是僅次於中國的第二大碳排放國(4964.7百萬噸)。同時,美國也是全球第二大能源消費國(94.65 exajoules),其初級能源的消費結構超過一半是化石燃料。在世界各國致力於減少溫室氣體排放的態勢中,美國是實現聯合國氣候變遷綱要公約的最終目標不可或缺之經濟體。
我國的《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下稱溫管法),自2015年公布施行後,在2021年迎來第一次重大修訂的契機。除了主管機關環保署提出修正草案,立法委員洪申翰的《氣候變遷行動法》草案,也提出完整的對案,共同構成研究思考此次修法的討論基礎。
依據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以下簡稱「溫管法」)的規範,第一期(105年至109年)階段管制目標將在今(109)年結束,第二期(110年至114年)階段管制目標即將展開,如何有效地掌握及檢討目標的執行進展,是落實溫室氣體減量的重要因素。
英國2008年通過的《氣候變遷法》為英國應對氣候變遷的重要立法,除了為實現《巴黎協定》目標做出貢獻,更致力於在經濟增長的同時持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該法令主要涵蓋了法定減碳目標、強調每五年滾動式檢討碳預算...
去年底到年初因氣候變遷引發美國加州與澳洲的野火肆虐,受到全球關注,隨即,新冠肺炎爆發,至今擴散全球。
研擬氣候政策之時,一大議題乃是長期減量目標與短期硬體投資決策與政策間的衝突。因為無論是發電廠、公路、工業設備、建築等,其均為長壽齡的基礎設施,如國際指出,若要確保2050年時的建築均為近零耗能建築...
臺灣啟動氣候與能源轉型刻不容緩。近年來臺灣幾乎每年都遭受因氣候變遷造成的強降雨等大型災難,十月底重量級期刊《自然通訊》
曾經看似遙遠的氣候變遷災害,如今已近在眼前。歐盟執委會下的政治策略中心(European Political Strategy Centre, EPSC)於2018年12月發布的報告-《重塑氣候與能源的十大趨勢》,指出重塑世界及歐洲能源市場、法規政策與科技進展的10大趨勢,此將決定我們是否能成功邁向碳中和的經濟體。
聯合國氣候變化綱要公約(UNFCCC)第24次締約方會議(COP24)正在波蘭舉行。會議之前,歐盟執委會於11月底發佈歐盟邁向2050年氣候中和策略,希望成為全球第一個氣候中和(溫室氣體零排放)的經濟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