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社科院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針對2015年8月31日返校日時,我國雲林麥寮地區孩童返回橋頭國小許厝分校上課提出三項聲明:
一、基於學童健康安全性考量,返校決定宜採風險預防原則
儘管目前許厝分校孩童的健康風險評估研究仍無法確切證明孩童的致癌風險與六輕排放污染相關,但考量孩童在污染環境中的風險暴露,政府部門、業者以及孩童家長,應以預防性原則來考量返校決策行動。預防性原則是從過去的「具體實例或罪證確鑿的關係來證明有害」的思維轉移至「應避免發生無法挽救的後果」防範原則。
基此,本中心呼籲雲林縣政府應持續進行與家長進行風險溝通,並希望在地居民與家長,以孩童身體健康為優先考量,在污染疑慮尚未消除之前,暫緩返校,減低孩子污染暴露機會。過去許多研究皆已顯示,污染危害若要等待確切的科學證明才採取行動,再多的補救措施都只是亡羊補牢,孩子的健康不應是污染暴露的實驗品。
二、政府應積極儘速整治六輕空污問題,使孩童免於污染暴露之疑慮,才是根本解決之道
六輕工業區的污染危害,從去年孩童被迫遷校迄今一年有餘,卻尚未有大幅改善。中央與地方政府知道問題,卻遲無作為。行政怠惰的結果,迫使家長做出「沒有選擇的選擇」。同時,企業也沒有擔負起社會企業責任,污染源調查指涉對象清楚,卻沒有主動積極有效的改善措施。政府部門的怠惰與企業的被動,不僅無法解決環境與經濟衝突下的健康危害問題,更使政府與公眾對峙氛圍更為險峻增高。
本中心了解在地家長的無奈與憤怒,認為中央與地方政府部門應採取更為積極的管制行動,以有效降低工業廠區的VCM排放污染運作,才是解決此事紛爭的根本之道。遷校與否只是治標不治本,暫時避免民眾承受直接暴露與健康風險,只有源頭管制,阻止污染排放,才是真正解決之道。
三、中央與地方各部會機關的治理典範應轉移
本次事件最為核心問題在於風險分配的不正義。況且,此事件的風險分配不正義亦涉及許多面向,在地居民長期忍受空氣污染所害、孩童需要戴起口罩來上課。而上述種種跡象皆顯現出我國環境與經濟發展衝突下教育資源分配不均的問題,部分家長將其孩童返回許厝分校上課,主要原因便是在本校上課時,因為硬體、教室、老師等教育資源的不足,致使孩童的受教權分配不均。這樣風險不正義的情境,在我國未來少子化的趨勢下將會更為險峻而無法因應。
於是,本中心再次呼籲,關於工業污染影響至當地的孩童的健康影響事件即是新興風險治理的議題,傳統行政轄區難以專責解決此種風險事件,因為其早已形塑成複合型態的風險災難。我國政府各部門應當要有所因應且跟上目前國際趨勢,進行跨域治理的倡議與實踐。在此之下,照顧與注重我國孩童的健康安全與受教權益,其責任歸屬不應僅涉及我國衛福部、雲林縣政府轄內。相關單位如經濟部、教育部皆應著手介入並有所對策。
若需要更進一步相關訊息,建請採訪以下學者:
詹長權教授 臺大公衛學院副院長
周桂田教授 臺大社科院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主任
杜文苓副教授 政治大學公共行政學系
國立臺灣大學社會科學院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
中華民國一0四年九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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