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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電廠法制芻議—德國與歐盟法制之借鏡
臺灣電業法於2017年全文修正,將電業區分為發電業、輸配電業及售電業,除輸配電業應為獨占的國營事業外(參見第5條第1項),在綠能先行政策目標的指導下,不僅於電力供給的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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