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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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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企業氣候行動追追追

文、圖/趙怡萌 中心資深助理研究員、許令儒 中心資深助理研究員、林芳瀅 中心助理研究員

 

  自2015年巴黎協定通過、我國施行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現氣候變遷因應法)並公告「第一批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至今已十年,碳費亦於去年開徵,企業應於本(5)月開始繳納碳費,臺灣碳定價時代就此展開。進入第八年的「企業氣候行動追追追」專欄,在此關鍵節點,系統性整理環境部排碳大戶盤查登錄數據及最新公開的自主減量計畫申請資料,並結合企業氣候相關資訊揭露,盤點臺灣排碳大戶過去十年的排放趨勢與產業結構變化,分析前三十大排放企業的長期氣候轉型軌跡、再生能源使用現況與減碳企圖心,展望邁向淨零目標的下一個關鍵十年。

 

一、2015-2024年台灣排碳大戶產業別排放量與趨勢

  • 2024年應盤查登錄溫室氣體排放量之排放源(俗稱排碳大戶)共562家,總溫室氣體排放量共210.924 MtCO2e(百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已連續三年下降。其中35電力及燃氣供應業排放量占整體57.02%,較2023年57.72%微幅下降,為主要排放來源(圖1上)
  • 排碳大戶的家數主要為製造業,2024年共有536家。將電力排放分攤至各製造業後,檢視製造業的直接與能源間接排放量。2022年納入範疇二為標準新增第二批應盤查對象後,製造業排碳大戶家數隨之增加,排放量於2022年達到高峰,此後連續兩年下降,2024年製造業總排放量為143.579 MtCO2e(圖1下)。
  • 從較長期的趨勢來看,近十年製造業整體碳排雖僅微幅下降,但同期製造業名目GDP從約5兆元成長至9兆元新台幣,使得碳密集度從2015年的28.13噸/百萬元穩定下降至2024年的15.69噸/百萬元,顯示製造業的碳排放與經濟成長已逐步脫鉤,整體碳生產力持續提升(圖2)。
  • 進一步檢視製造業主要排放產業的近年變化,石化、水泥、造紙及紡織業的排放趨勢與製造業整體走勢大致相符,多在2021年或2022年出現小高峰後持續下降。然而,電子業與鋼鐵業2024年的排放量較2023年微幅上升,值得持續關注(圖3)。

 

備註:下圖若使用手機、平板,請轉為橫式觀看

圖1 排碳大戶產業別排放趨勢
(上圖:排碳大戶直接排放量;下圖:製造業排碳大戶直接和能源間接排放量)
資料來源:環境部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台。

說明1:單位ktCO2e。
說明2:圖中C17(石油及煤製品業)2024年排放量大幅成長,是因台塑石化麥寮一廠的產業別由C18(化學材料及肥料業)調整為C17所致。
說明3:產業別中類對照08食品業;11紡織業;15紙漿、紙及紙製品業;17石油及煤製品業;18化學材料及肥料業;19其他化學製品業;21橡膠製品業;22塑膠製品業;23非金屬礦物製品業;24基本金屬業;25金屬製品業;26電子零組件業;27電腦、電子產品及光學製品業;28電力設備及配備業;29機械設備業;30汽車及其零件業;31其他運輸工具及其零件業;33其他業;35電力及燃氣供應業;46批發業;72研究發展服務業。

 

圖2 製造業GDP和碳密集度趨勢
資料來源:經濟部經濟統計數據分析系統、環境部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台。

 

圖3 製造業主要產業排放趨勢
資料來源:環境部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台。
說明1:單位ktCO2e。

二、台灣排碳大戶因應碳費申請自主減量計畫概況

  依台灣碳費制度設計,企業可透過申請自主減量計畫取得優惠費率,將每噸300元的碳費降至50元(A方案)或100元(B方案)。去年共430廠提出自主減量計畫申請,其中有403廠通過審查、27廠撤案或駁回。403廠中有64廠適用A方案(15.9%);339廠適用B方案(84.1%)(中央社,2026)。從企業所提的減量目標來看,兩種方案在減碳企圖心上呈現明顯落差。

  從環境部碳費申報及收費管理平台目前公開的402廠資料來分析,申請A方案的企業需符合行業別指定削減率,鋼鐵業2030年目標年削減率應較基準年(2021年)下降25.2%;水泥業22.3%;其他產業則須達42%(環境部,2024)。使得適用A方案的企業整體目標在2030年排放量預計較基準年(2021年)下降超過三成(32.72%),如表1。

  相較之下,申請B方案的企業整體排放量至2030年預計較基準年(2018至2022年平均值)下降15.15%(表1),減碳力道明顯弱於A方案。申請B方案的企業需符合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如一貫作業煉鋼製程排放應減量13%、水泥熟料製程減量7% (環境部,2024),然而多數廠(場)僅需符合直接排放減量3%、電力間接排放減量6%。因此,除了電力業(主要來自台電)減量25.31%外,B方案其餘製造業的整體減量幅度僅約5.90%,顯示多數製造業對於減量承諾的貢獻仍相當有限,與B方案100元優惠費率所隱含的減碳期待存在一定落差。

 

表1 自主減量計畫2030年目標概況

資料來源:環境部碳費申報及收費管理平台。
說明1:單位ktCO2e。

 

三、台灣前三十大溫室氣體排放企業長期氣候轉型軌跡分析

(一)前三十大企業排放與經濟規模概況

  將同一企業所屬排碳大戶(排放源)加總,整合以企業層級計算(表2),可得台灣製造業溫室氣體排放最高的前三十大企業(以下簡稱前三十大企業)。2024年三十大企業合計排放116.543百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MtCO2e),占所有排碳大戶直接排放量210.924 MtCO2e的55%。若與全台整體排放相比,約占全台2023年總排放量的四成、製造部門的八成。 [註1]在經濟規模上,前三十大企業2024年總營收超過新台幣6.53兆元, [註2]等同於當年台灣名目GDP 25.737兆元的四分之一(行政院主計總處,2026),而台積電個體營收2.88兆元更是相當於一成GDP。前三十大企業減量成效對台灣淨零目標影響甚為關鍵,同時也是經濟成長的重要動力。

  就年度排放變化觀察,2024年前三十大企業直接排放量最多的是台塑化、中鋼與中龍,能源間接排放則是台積電、台塑及台化。整體排放量較前一年度減少0.87%,約三分之二企業排放量皆下降。排放量上升企業有11間,包含電子業5間、石化業5間及鋼鐵業1間。排放量年增率前三高者皆為電子業,分別為力積電14.72%、世界先進13.04%以及台積電5.95%,其中力積電(2025)說明其排放量增長主因為有新廠投入營運納入盤查及產能提升等緣故。顯見半導體市場需求旺盛,導致相關企業因產能提升排放量亦隨之上升。

 

表2 2024年前三十大溫室氣體排放企業排放趨勢
備註:下圖若使用手機、平板,請轉為橫式觀看

 

資料來源:環境部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台、環境部碳費申報及收費管理平台、台灣經濟新報資料庫,本研究彙整。

說明1:排放量單位是公噸二氧化碳當量(tCO2e),營收單位是新台幣百萬元。
說明2:企業排放量資料來源為受環境部管制排放源亦即排碳大戶數據。排碳大戶數據不同於企業在永續報告書、年報或證交所ESG資訊平台揭露範疇,後者可能包含其他營運據點、子公司或海外數據等;營收資料為企業財報個體營收。
說明3:本表2015-2024排放趨勢欄位中部分企業之歷史排放資料來源異於前述排碳大戶數據,包括欣興電子、力積電、美光晶圓,詳見註解4。

 

(二)前三十大企業之自主減量選擇與碳費負擔

  前三十大企業皆有申請自主減量計畫,然而僅有8間企業選優惠幅度較大而減量要求也更高的A方案,包括3間電子業(友達、聯電、美光晶圓)、2間鋼鐵業(中鋼、東和)、2間石化業(中石化、南亞)與1間水泥業(台泥),多數企業則選擇B方案採用技術標竿指定削減率。當中2030目標減量幅度最少的三名皆為石化業,分別有中油1.41%、台塑化2.14%、大連化工3.12%。

  前三十大企業相較基準年在2030年減量幅度約為12%。若以其在當前整體減量計畫公開資訊中的合計基準年排放量占比為49.74%、2030目標年排放量占比53.82%,仍貢獻約一半排放量。值得注意的是,前三十大企業有申請自主減量的廠場2030年目標排放量合計121.798 MtCO2e仍高於其2024年排放量116.543 MtCO2e,呈現排放集中的趨勢,也顯示其減排目標設定不夠積極。

  碳費於今年五月開始申報,本文根據目前自主減量計畫公開資料推估企業需繳納碳費金額, [註3]以台塑化為例,若有達指定目標則適用B方案100元優惠費率,且石化業已被認定為高碳洩漏風險行業可再打兩折,以2025目標排放量乘以優惠費率及高碳洩漏風險調整係數,得推估台塑化碳費為5.26億元,相當於其2025年度個體營收6,234億元的0.08%。以同樣方法分別推估前三十大企業的碳費,占其營收皆小於0.5%,多數都少於0.1%。其中亞泥、幸福、中龍、潤泰材占比大於0.2%相對較高,反映水泥與鋼鐵業製程的高碳密集度,面臨極大轉型風險。以環境部估算首年碳費收入約45億來看(中央社,2026),前三十大企業合計約22.98億元就貢獻了台灣一半的碳費。

 

表3 前三十大溫室氣體排放企業自主減量目標與推估碳費
備註:下圖若使用手機、平板,請轉為橫式觀看

資料來源:環境部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台、環境部碳費申報及收費管理平台、台灣經濟新報資料庫,本研究彙整。

說明1:同表2說明1&2。
說明2:企業2024年盤查排放源邊界與自主減量計畫申報排放源邊界可能不同,因後者是申報2025年資料,不同年度間可能有新設、除役廠場或製程更改等異動狀況,或有納入盤查卻未申請/通過自主減量計畫的廠場。
說明3:推估碳費是以2025指定目標乘以其優惠方案費率(A為50、B為100)與高碳洩漏風險行業調整係數,非企業實際應繳納碳費。

 

(三)前三十大企業排放與營收脫鉤趨勢分析

  基於前三十大企業在排放量與經濟貢獻上的雙重關鍵地位,其減碳與經濟表現之關係,值得進一步從長期數據觀察。以下分析結合企業2015-2024年排放量與營收數據,初步檢視前三十大企業的長期經濟績效與碳排的脫鉤(Decoupling)。 [註4] [註5]
  圖4橫軸皆為個體營收複合年均成長率,縱軸分別為排放量複合年均成長率(圖4-1)及碳密集度複合年均成長率(圖4-2),四個象限對應不同的轉型路徑,彙整於圖4-3,呈現前三十大企業近十年(2015-2024)氣候轉型軌跡。

  其中,約三分之一企業同時實現排放量與碳密集度下降且營收成長,已邁向「綠色成長」路徑。另有約一半企業則是營收增長同時碳密集度下降,但當中有4間企業的絕對排放量仍有上升,其中包含台積電、欣興電子、世界先進等3間電子業及東和1間鋼鐵業。顯示其排放效率雖有改善,但其成長仍伴隨排放擴張。

  排放量或碳密集度下降但營收也下降的企業,則可能是正經歷淘汰高耗能、低附加價值產線的「轉型陣痛期」,也可能僅是受景氣影響導致產能、產量下降的「被動減碳」,需進一步辨識其減碳成效是否持續。而營收下降、排放量下降,但碳密集度卻上升者,有台塑、大連化工以及面板雙虎友達、群創等,有可能因營收下滑而較難負擔轉型資金,更需政策介入,提供減碳配套工具的支持,並盡早啟動公正轉型機制。

  前三十大中唯一營收增長同時排放量與碳密集度都上升,可能陷入碳鎖定風險、位在「高碳成長」路徑的是紙業巨頭之一榮成,其近十年內幾次返台投資擴張產能使排放量大增,碳密集度亦上升。亟需加強減碳規劃,避免營收成長被持續升高的轉型風險成本吞噬。

 

備註:下圖若使用手機、平板,請轉為橫式觀看

圖4-1 前三十大企業排放與營收2015–2024年均成長

圖4-2 前三十大企業碳密集度與營收2015–2024年均成長

圖4-3 企業營收碳排脫鉤路徑

資料來源:環境部事業溫室氣體排放量資訊平台、臺灣經濟新報資料庫、企業永續報告書,本研究彙整。

說明1:泡泡大小代表2024年總排放量;泡泡顏色依產業分類。
說明2:企業排放資料來源為受環境部管制排放源(即排碳大戶)數據,惟欣興電子於2022年始接受納管,故圖中其排放資料是以永續報告書揭露為準。
說明3:排碳大戶數據不同於企業在永續報告書、年報或證交所ESG資訊平台揭露範疇,後者可能包含其他營運據點、子公司或海外數據等。
說明4:碳密集度定義為企業溫室氣體總排放量(直接+間接排放)除以個體財報營收。
說明5:因前述資料限制,排放範疇與營收範疇邊界並不一致,應審慎解讀相關呈現結果。
說明6:前三十大中有三間企業因資料不足未能呈現於象限圖中,包括美光記憶體、美光晶圓、力積電,相關說明詳見註解4。

 

四、前三十大企業再生能源使用現況分析

  本節分析台灣前三十大企業的再生能源使用現況,透過各企業2024年永續報告書,盤點再生能源總使用量(含自發自用及購買),並據以計算占企業總能耗比及占總用電量比。其中,總用電量依企業揭露情形採用兩種計算方式:一為企業外購電力加計自發電力與再生電力後扣除外售電力;二為以外購電力除以耗用電網用電量百分比推算。部分企業資料未揭露完整,如有自發電力卻未清楚揭露發電量,將造成再生能源用電占比有高估的情況。盤點結果如表4。

  在進行資料盤點時發現,各企業報告書中所揭露的再生能源占比,其實際含義與範疇並不一致。表4中標示黃底的數字,同為企業永續報告書自行揭露的數據,顯示多數企業揭露的是再生能源占總能耗的比例,部分則揭露用電占比;在範疇上,有的資料為台灣廠區,有的則涵蓋海外廠區或子公司,亦有企業未清楚說明其揭露範疇。這樣的不一致性使得跨企業比較存在一定難度,也反映出目前台灣企業在再生能源資訊揭露上並未標準化。

  以台灣廠區再生能源用電量排名來看,台積電510萬GJ的再生能源使用量最多,再生能源占總能耗比例為5.66%、占用電比例6.07%;若納入海外廠區與子公司,其再生能源使用量擴大至1,300萬GJ,用電占比升至14.13%。其次是聯電台灣廠區再生能源使用量44萬GJ,用電占比4.22%;含海外用電占比則為17.13%高於台積電。再來是友達和群創,台灣再生能源使用量分別是36萬和21萬GJ,用電占比2.76%和1.32%。前四家皆為電子業,接在後面的則是兩家鋼鐵業,分別是東和鋼鐵和中鋼,台灣再生能源使用量分別是13萬和12萬GJ,用電占比3.08%和1.36%。其餘企業台灣廠區的再生能源使用量皆不足10萬GJ。

  電子業為六大主要能源消費產業,且用電占總能耗比普遍皆超過九成,減碳路徑勢必高度仰賴提升能源效率與導入再生能源等策略。加上電子業占台灣整體電力消費的23.24%(能源署,2026),指標企業尤應承擔更高的企業責任。然而,台積電台灣廠區再生能源占用電比例目前僅6.07%,聯電亦僅4.22%,均不足一成,與其龐大的用電規模相比,仍有相當的提升空間,有待積極加速推動再生能源採購與部署。此外,有別於傳統高爐煉鋼以燃煤為主要能源,採用電爐製程的鋼鐵企業則以電力為主要能源,用電占能耗比同樣相當高,東和鋼鐵與豐興鋼鐵均達七成以上,導入再生能源也將成為其減碳路徑的重要策略。然而,東和鋼鐵用電占比雖然排在第三,也僅3.08%;豐興鋼鐵則僅占1.50%,未來仍有待提升。

  相較之下,石化、水泥及造紙業的用電占總能耗比例普遍偏低,台灣廠區大約僅在一至兩成,再生能源因此並非其最優先的減碳課題,其減碳路徑更仰賴燃料轉換與製程改善。然而,台塑與南亞塑膠的用電占能耗比接近四成,總用電量更高於聯電,卻分別僅有0.07%與0.37%的再生能源用電占比,皆不足1%,顯示其相對於自身用電規模,使用再生能源比例仍相當不足,值得進一步檢討。

  中油和中鋼同為國營或泛國營事業,應在能源轉型上發揮政策示範作用,然而兩者目前再生能源導入程度均相當有限。中鋼、中油均為國家六大部門「減碳旗艦行動計畫」的一環,使用再生能源列為計畫減碳措施之一,但計畫仍處初期階段成效尚不顯著。中鋼目標2030年透過增購綠電預期達到每年15.5萬噸CO2e的減碳成效(經濟部,2025);然2024年再生能源使用量123,344GJ(依電力排碳係數0.474kgCO2e/度估算)僅約1.6萬噸CO2e的減碳成效,仍有近十倍的努力空間。中油則以使用自產再生能源為優先,包含增設光電案場、發展地熱,再輔以外購綠電以達成預期減碳目標;2024年中油太陽能發電量約56,232 GJ,部分自發自用,惟因報告書未明確揭露自用比例,相關數據未能納入表4統計。整體而言,中鋼、中油的再生能源現況與其所應承擔的政策引領責任仍有落差,期待未來能有更積極的進展。

  最後,從不同範疇的數據可以看出,部分企業含海外廠區與子公司的再生能源占比,明顯高於其台灣廠區的數值,如台積電和聯電。另外,長春石化含海外廠區的再生能源占用電比例為7.82%,遠東新世紀也有14.42%,均遠高於其他石化業在台灣廠區的數字。這一現象也反映出企業在台灣取得再生能源電力的困難,面臨市場供不應求、綠電建置或購買成本高等因素限制,可能讓企業在面臨國際供應鏈減碳及再生能源要求時失去關鍵競爭力。

 

表4 前三十大企業再生能源使用現況

資料來源:企業2024年永續報告書。

說明1:總用電量=外購電力+自發電力+再生電力-外售電力 或 外購電力/耗用電網用電占比。
說明2:再生能源占用電比,若企業有自發電力卻未揭露發電量,該指標可能高估。
說明3:黃底同報告書自行揭露數字。
說明4:中鋼數據邊界雖含海外代表處,但未有海外廠區,因此能耗有限,表格中歸類至母公司台灣廠區來比較。

*中油太陽能發電量1,562萬度(約56,232GJ)部分自發自用,但自發自用量未明確揭露。
**榮成紙業太陽能發電量台灣264仟度、中國6,544仟度,總發電量6,808仟度(約24,509GJ),但皆未自發自用。
- 無資料

 

五、前十大企業減碳企圖心放大鏡

(一)何謂轉型計畫

  企業永續揭露接軌至IFRS後,第S2號準則有關於個體氣候相關轉型資訊的要求。IFRS承接了轉型計畫工作小組(Transition Plan Taskforce, TPT)所編寫的指引文件,提供了關於轉型計畫揭露的相關架構與指引,幫助個體轉型至低碳經濟或氣候韌性經濟,並以願景、行動、課責性等三大原則為核心,再細分為基礎、執行策略、議合策略、指標與目標、治理等五大要素(IFRS, 2025/2026)。而TPT的揭露架構係參考自格拉斯哥淨零金融聯盟(GFANZ)(IFRS, 2025/2026),該聯盟針對金融機構、實體經濟企業提出轉型計畫與揭露進程的擬定建議,揭露建議在設計上考量與國際相關揭露標準的一致性。而CDP也針對企業建立氣候轉型計畫(Climate Transition Plans)有相關的實務建議,並開發了評估低碳轉型(ACT)的方法論,輔助企業將他們的轉型策略與低碳路徑對齊,且與歐盟永續分類標準、CSRD、ESRS、CSDDD等對於轉型計畫的揭露要求緊密相關,同時也作為一個課責的架構,可以評估企業的策略與行動對於巴黎協議減緩目標的貢獻。ACT認為建構一個穩健且有效的轉型計畫架構主要有四個要素:長期的、以科學為基礎的、全面的、行動導向的(CDP, 2022)。

  緣此,延續過往專欄對於企業永續資訊揭露的盤點,以及接軌目前國際揭露標準相互對齊的趨勢,以下自評估轉型計畫的角度,盤點企業低碳轉型行動的可信度與完整度,藉以解析前十大企業的減碳企圖心。

 

(二)前十大減量目標路徑圖分析

  依據企業永續報告書等公開資料的揭露,盤點前十大企業過往十年的碳排放數據及自行設定的減量目標,繪製如圖5,初步檢視企業朝淨零轉型邁進的可行性。排放前三高的企業合計排放量均超過千萬噸,尤其台積電排放量仍呈現成長的趨勢,若未能規劃明確的減排策略,並設定積極的短中期2030年目標,會加劇後續2050年淨零目標達成的難度。另外,有4家企業2024年實際排放數據已低於短期2025年目標排放量,應持續滾動更新減量目標,否則恐無法展現企業減量的企圖心,也將減緩後續減碳策略的力道。

 

圖5 前十大企業2050淨零目標路徑圖(不含水泥業)
資料來源:企業永續報告書。

說明1:前十大企業中的兩家水泥業者(台泥、亞泥),以每噸水泥膠結材料排放強度設定減量目標,與其他企業設定方式不同,故未放入圖中。
說明2:台積電尚有2030年達成RE60、2040年達成RE100的目標設定,未呈現於圖中,應與其減量目標共同判讀。

 

(三)前十大轉型企圖心盤點

  接著,盤點企業永續報告書、TCFD/TCNFD報告書、年報等公開資料中,關於治理及策略的內容,並輔以環境部「環境部碳費申報及收費管理平台」網站的「自主減量計畫公開資訊」(以下簡稱減量計畫)中揭露的減量措施資料,綜合檢視其策略是否有助於達成企業的淨零轉型的目標。在減量措施方面,除了檢視企業是否有「自主減量計畫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中的五項減量措施:轉換低碳燃料、提升能源效率、使用再生能源、製程改善、負排放技術等,另增加檢視有無內部碳定價的設定,以及有無對範疇三設定目標與規劃減量措施。

  依據管理辦法,企業需提交2025年至2030年有對應明確執行時間的減量措施、減碳貢獻量與預算經費,且有主管機關定期審查,相對於企業自行揭露的轉型計畫有較高的可信度。以減量計畫的揭露而言,如圖6所示,前十大企業提交之措施數量以短期2025年最多,整體來看以提升能源效率、製程改善兩種措施居多,然而負排放技術均未採用。因此,本節再輔以企業永續報告書自行揭露的內容進行盤點。判斷標準上,企業不僅需設定相關目標策略,尚需規劃清楚的資源配置,即有明確短中長期時程、具體減碳貢獻量、投入成本或投資金額等財務連結(見表5圖例)。

  在表5中,治理方面,前十大企業皆有董事會監督相關永續議題與設置執行單位,在此則以薪酬有無與氣候績效連結作為更進階的盤點項目,若組織推行氣候績效指標與薪酬獎勵連結,將有助於實踐組織的氣候目標、提升員工意識。盤點結果顯示,除了1家非上市櫃鋼鐵業無揭露連結情形,其餘9家企業皆表示有薪酬與氣候績效連結的政策,但僅4家明確列出氣候績效關聯的薪酬獎勵占整體薪酬結構的比例,甚至明確列出用於評估的指標及占比。其中,亞泥不只針對高階經理人,亦揭露對全體員工的氣候績效連結薪酬獎勵機制。而石化業的5家雖有說明薪酬與氣候績效連結的機制,但並無在永續報告書中揭露其在薪酬結構的占比以及評估指標。

  在策略方面,聚焦企業揭露之淨零轉型路徑圖、氣候風險與機會的辨識與因應策略,以及相關重要策略的內容,並加入內部碳定價、範疇三目標設定等兩項關鍵策略項目,檢視企業如何規劃並提升轉型計畫的可信度。本節將從策略項目有無對應的時程規劃、減碳貢獻量、財務連結等進行盤點,若無明確對應、僅以較模糊、包裹式整體規劃呈現,將不計入。

  • 內部碳定價為企業內部化排碳成本的管理工具,結果顯示,僅1家非上市櫃鋼鐵業無揭露有相關機制,1家電子業無揭露金額。前十大企業中有9家以影子價格的方式運作,用以估算效益、作為投資規劃使用。金額設定最低者為台塑集團(台塑化、台化、台塑、南亞)的每噸100元,但有超排則計為1500元的機制。金額設定最高者為中油的每噸1500元。台泥則以逐年遞增的方式設計,自2024年的每噸300元至2030年每噸1800元。
  • 再看到管理辦法中的五項減量措施,短中期至2030年以減量計畫的揭露為主。如前述,管理辦法包含時程、減碳貢獻量與投入經費的規劃要求,因此有提出相關計畫者,預設在該類別措施的短中期策略上有較高的完整度與可信度。前十大企業短中期皆有採用的措施是製程改善,轉換低碳燃料則有3家未採用。以企業別來看,有1家僅提交兩種減量措施,多數企業採取三到四種減量措施。如亞泥雖未於自主減量計畫中提出提升能源效率、使用再生能源等措施,但在報告書中揭露短中期的強度目標或能源規劃。
  • 若以企業報告書盤點長期至2050年的減量措施規劃,僅1家皆未於長期提出上述負排放技術以外的四種措施。多數企業在長期規劃上,多以路徑圖整體規劃呈現,未將具體資源配置連結到個別策略,短中期方有較為具體的目標策略。如台積電,雖未規劃長期至2050年的再生能源策略,但已提出更積極的2040年提前達成RE100的目標,中油則有規劃至2050年太陽能發電容量目標,但兩家皆無進一步揭露減碳貢獻量、財務規劃。
  • 負排放技術措施則僅以企業報告書揭露為主,該措施包含碳捕捉與封存、碳匯等自大氣中移除溫室氣體的負碳技術。前十大企業皆有在長期規劃負排放技術以達成2050目標,但僅台化、中油、南亞、亞泥4家有對於負排放技術評估短中期減碳貢獻量,其中台化、中油更揭露短中期的財務連結、長期的減碳貢獻量。而台積電雖無具體目標規劃,但已於2024年與環境部合作開發薄膜碳捕捉技術,作為全台首個示範場域。台泥則於海外子公司研發混凝土轉碳匯,以及於花蓮和平礦區進行森林碳匯研究。亞泥同樣發展以預拌混凝土作為負碳材料,而在碳捕捉與利用的專案,更揭露至2030、2035年的預期貢獻量。
  • 轉型計畫的評估中亦重視企業的議合策略,因此本研究亦檢視企業有無具體範疇三目標設定。整體來看,前十大企業在長期皆無具體目標,短中期則有4家有預估減碳貢獻量。其中台塑、南亞與台泥有承諾SBTi範疇三中期減量目標;而台積電則對第一階原物料供應商提供補助金,支持供應鏈實踐減碳措施(許富翔等人,2025)。

  整體而言,多數前十大企業在低碳轉型路徑圖與氣候變遷因應策略的揭露上,較無清楚明確的對應措施與資源配置。另外,即使少數企業在時程、財務連結上有較完整的揭露,但卻無估算減碳貢獻量,或是只在部分短中期策略揭露較具體的減碳貢獻量與財務連結。在轉型計畫的揭露沒有清楚連結目標、策略、資源等情況下,將較難預期企業對於未來的氣候風險或機會已有完整的評估與規劃,減碳企圖心顯然不足。在逐步與IFRS永續準則接軌時,轉型計畫是否清晰、完整,將可能影響投資人、監管機關等決策判斷,危及企業獲取綠色融資的能力,不可不慎。

 

圖6 前十大企業自主減量計畫之減量措施分類計數
資料來源:環境部碳費申報及收費管理平台。

說明:前十大企業事業單位所提交之減量措施,有部分單項措施會對應到二至三種分類,因此以分類來看措施會有重複計算的情形,但同時可歸類至兩類以上的措施占總數不到1%。

 

表5前十大企業減碳轉型策略檢視

資料來源:企業2024年永續報告書、企業2024年報、環境部碳費申報及收費管理平台。

說明1:僅標示*的項目盤點自環境部碳費申報及收費管理平台,其餘皆盤點自企業2024年永續報告書、TCFD/TCNFD報告書、年報等。
說明2:依據「自主減量計劃管理辦法」,碳費對象事業單位需提交2025年至2030年有對應明確執行時間的減量措施、減碳貢獻量與預算經費且達減量指定目標者供主管機關審核,方能取得優惠費率。

 

結論
  過去十年,台灣製造業整體排放量微幅下降,碳密集度持續改善,顯示政策規範與市場壓力已逐步發揮效果。然而,多數企業自主減量幅度仍偏保守、再生能源導入比例有限、轉型計畫與減碳目標之間的財務連結與執行路徑尚不清晰,距離2050淨零所需的轉型速度與規模仍有相當落差。碳費開徵是重要起點,但現行費率與相關配套制度,尚難形成驅動企業深度減碳與產業結構轉型的強烈誘因,未來仍需強化碳定價與相關政策工具的設計。

  在國際政經局勢動盪、能源安全壓力升高、各方對永續揭露與氣候治理蹉跎遲疑之際,既是企業淨零轉型最具挑戰的時刻,也是重塑競爭力的機會之窗。國際供應鏈減碳要求日趨嚴格、綠色融資標準持續提高,轉型遲滯的代價將越來越高;但率先行動者,也能及早將風險與危機轉化為技術、融資與市場競爭優勢。企業應降低對化石燃料的依賴,提高減碳企圖心,強化轉型計畫的具體性與可信度。政府則應與產業及金融部門協力,加速再生能源與基礎設施供給、完善碳定價與資訊揭露機制,並對高碳排難減產業提供公正轉型支持。同時,能源與產業轉型亦需有更充分的社會溝通與公眾參與,提升社會對能源結構、轉型成本與氣候風險的理解,以強化轉型政策與基礎建設推動所需的社會支持。唯有政府企業與社會共同承擔轉型責任,台灣產業方能在下一個關鍵十年加速走向絕對減量,建立兼具國際競爭力與氣候韌性的永續發展模式 。





註解:

  1. 本文5月7日截稿前可取得之最新全台灣排放量為2023年數據,故在此是以2023年全台排放量278.625 MtCO2e、製造部門141.474 MtCO2e 為基準計算。惟經檢視,台灣前三十大企業近五年排放量於全台當年占比皆為四成,變動幅度不大。
  2. 共28間企業年報所載個體營收加總,不含2間無臺灣地區營收數據的美商公司。
  3. 企業實際碳費金額須依其排放源實際排放量、適用配套方案及主管機關認定為準。另本年度碳費係根據前一年度排放量計算,企業財報認列碳費的時間點亦為本年度,本文以前一年度營收為基礎計算推估碳費占比,未能反映企業本年度實際財務狀況。
  4. 另有3間電子業企業因資料不足未呈現於圖中,若僅觀其排放量2015-2024年均複合成長率,分別為美光記憶體14.61%、美光晶圓-1.85%、力積電1.83%,反映相關產業在此期間因產能擴充排放量多有增長。惟在此計算美光晶圓2015年排放數據包含華亞科所屬排放源,美光晶圓於2016年收購華亞科。力積電2015年排放數據是加總力晶科技與鉅晶電子所屬排放源,力積電是鉅晶電子在2018年更名設立,並於2019年收購母公司力晶科技旗下三座晶圓廠。
  5. 需注意,在此計算之排放量為企業所屬排碳大戶加總而得,不同於企業組織碳盤查範疇,亦未必與企業個體財報認列之營收範疇一致。盤查邊界與計算方法亦可能隨年度調整,影響長期趨勢的嚴謹性。營收受多重因素影響,經濟碳密集度(單位營收排放量)相較於實體碳密集度(單位產品排放量)更易受價格因素扭曲,不一定等同實際碳排效率改善。本分析所採用的脫鉤框架,旨在以現階段可公開取得的歷史數據簡化計算,初步勾勒前三十大企業過去十年的減量趨勢與轉型相對位置,而非對個別企業的氣候績效作出精確評價。
參考資料:

  1. IFRS(2026)。「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第S2號之規定揭露有關個體氣候相關轉型之資訊,包括有關轉型計畫之資訊」指引文件正體中文版(財團法人會計研究發展基金會[譯])。(原著出版於2025)
  2. 力積電(2025)。力晶積成電子製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永續報告書。
  3. 中央社(2026)。AI淨零/排碳大戶5月首度繳碳費 環境部估總金額約45億
  4. 台積電(2025)。台灣積體電路製造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報。
  5. 行政院主計總處(2026)。國民所得統計年報(民國113年)
  6. 能源署(2026)。電力消費,能源統計月報。
  7. 許富翔、劉恩廷、郭子綾、凃秀妹、陳光煥(2025)。台積公司補助供應鏈減碳,帶動綠色投資55億元
  8. 經濟部(2025)。《國營事業減碳-中鋼減碳旗艦行動計畫(核定本)》
  9. 榮成(2025a)。榮成紙業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永續報告書。
  10. 環境部(2024)。《碳費徵收對象溫室氣體減量指定目標》。
  11.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2025)。114年自主減量計畫作業指引。
  12. 環境部氣候變遷署(2026)。「自主減量計畫公開資訊」網站。
  13. CDP (2022). FACT SHEET: TRANSITION PLANS IN LINE WITH 1.5°C. A briefing from CDP on how Assessing Low-Carb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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