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喬琪 中心助理研究員
2011年東日本地震、海嘯及福島第一核電廠事故,促成了日本能源電力結構政策的轉變,全世界都在關注日本能源動向為何,而日本卻在德國發表廢核宣言後,仍將核電視為重要政策之一,在臺灣,擁護核電發展的一方經常指出,全球有核能發電的國家僅德國跟台灣決定廢核,日本在福島事故後仍然需要重新啟動舊核電廠時,臺灣卻要走向非核家園,這樣的說法,不僅掉入了再生能源常被指控的不經濟且不實際之迷思,更忽略了日本由公民到地方政府,整體社會在翻轉體制、推動能源轉型的力量。在反核律師河合弘之及日本環境能源政策研究所所長飯田哲也所拍攝的紀錄片《日本再生-尋找新能源典範》中,卻反過來用這兩點指控來檢視核能的不經濟與不實際,並實際走訪了全球及日本各地興起的再生能源發展案例,作為我們反思核能及重新思考再生能源議題的參考及契機。
圖. 日本環境能源政策研究所所長飯田哲也
來源:轉載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臉書粉絲頁
日本的能源轉型障礙
日本雖為先進國家,但在再生能源的發展卻遠遠落後於其他已開發國家,紀錄片中面訪「綠色資本主義」、「重塑能源:新能源世紀的商業解決方案」等書的作者─國際知名能源學者Amory Lovins,他表示,日本雖然擁有如此多可作為再生能源的自然資源,卻沒有將資源善加利用,是什麼阻礙了日本再生能源的發展?雖然日本越來越多地方政府願意朝向自給自足的能源發展,但日本政府為什麼還想繼續仰賴核電?在日本巨大核電結構下,形成了許多特權集團,除擁有特權及獲利外,也形成了再生能源發展的絆腳石。因為仰賴特權團體的支援,在能源轉型途徑上也被設下了三道阻礙,使整體能源體制改變的困難:(1)在電網導入限制上,設天花板,使再生能源的發電無法進入電網;(2)雖然日本再生能源特別措施(FIT)法(以下簡稱FIT法)強制規定大型電力公司要以固定價格收購再生能源,並需優先輸送再生能源,但其他大型電力公司獨佔電網,無法納入再生能源電力;(3)為輸送再生能源電力而強化電力設備之費用負擔,需要再生能源事業體負擔。此外,2017年FIT法的修正,更提高了再生能源業者進入市場的門檻,在發電前還需先與大型電廠簽約,若日本政府廢除了核電廠,大型電力公司、經濟政治等特權團體將喪失其權力及巨大的利益。儘管面對重重障礙,日本廣島律師團與地方團體已對大型電力公司提出了訴訟,也發起對核電特權群的戰爭,開始了再生能源的革命,若再生能源發展無法打破核電特權所築起的三道高牆,也就無法達成能源基本計畫設定的目標。
再看日本研擬的能源基本計畫,供電順位將核電做為基載電力,將風力及太陽能發電等再生能源視為次要順位。隨電力供需日益緊張,需求面的管理也日顯重要,因此透過需量反應(demand response)措施來管理電力也備受矚目。日本傳統的電力系統機制是由大型電力公司單向供應使用者的需求,但為了滿足電力的尖峰負載,不斷地增設電廠,透過這樣發電結構設計,可看出日本政府計畫重啟核電廠的企圖。德國、丹麥、義大利等國,也曾將火力發電作為基載電力,但在2000年再生能源急速發展後,實將再生能源排在供電第一順位,隨太陽能、風能發電發電量的變化,做彈性調整滿足供需,不需要基載電力。
不要把雞蛋放在同一個籃子裡
我們都知道分散風險的重要性,但日本卻持續讓傳統大型電力公司壟斷市場,這樣的作法同時也降低了電力供給的韌性。集中式發電雖為可靠的電力來源,但在嚴重的災害或大規模緊急情況下,更可能發生長期的中斷,也就是當傳統大型發電廠因自然災害或人為疏失而造成意外時,數百萬家庭將受到影響,東日本地震時大規模停電事件即為如此。但當生產自己能源的單一家庭失敗時,只有該家庭會受到影響。當我們把生產與傳遞分散時,會因為風險的分散,增加了能源的可靠度(electricity reliability)。
片中訪談了一位居住於熊本縣阿蘇地區的農村家庭主婦大津愛梨小姐,同時也是當地再生能源公司的負責人,在影片拍攝當時,遇到熊本大地震(2016年),因為自家設置了太陽能發電裝置,在災後也不受到集中型電力系統引發大規模停電的影響,因為分散型電力系統與其他地區網絡連結,很快就可以恢復供電。日本經濟學家認為與其大量生產能源並透過配送電網送出;再生能源透過小規模分散風險去執行,效率將高很多。當災害發生或遇到戰爭、恐怖攻擊時,集中型電力系統將引發大規模的停電,由不同再生能源來源的分散型電力系統會因為與其他地區的網絡連結而快速恢復供電。
再生能源的經濟性?
不容質疑地,福島事故加速了各國對於電力來源的重新思考,但發展再生能源是否合乎經濟效益?紀錄片中提到「各國核電廠赤字不斷擴大,顯示核電產業的成本無法攤平,已經開始崩壞。」核能發電相較再生能源,就沒有這樣的技術學習效果,美國及法國的核子反應爐興建成本不斷地升高,主要原因在於核子反應爐無法大量生產,而核電廠的改進,是建立在不斷發生事故及問題上,來修補技術而成,欠缺了生產技術熟習及改良的學習效果。
德國設立在2022年時將達零核,目前發展,風力發電已超過了核能產生的電力,在再生能源(風力發電)產業中,無論是製造業、運輸業或扇葉建設業都可以獲益。總體而言,德國啟動能源轉型計畫後,其經濟呈現穩定成長、能源消費持續下降,相較於傳統能源方式所雇用的人才,再生能源雇用人數也持續呈現穩定成長。
丹麥在1980年代開始,再生能源像野草一樣蔓延,預期未來會持續成長至2020年。丹麥薩姆索島居民也在發展再生能源上,自行創造在地特色的經濟利益。居民以公會的方式募資,一起推動再生能源地產地消,達到電力自給自足,而賣電也成為了小島主要的財源,年利率達13%的回饋。薩姆索島更成立能源學院,分享成功的地方案例,鼓勵推動民主導向的能源政策,薩姆索島能源學院索連·哈曼森(Søren Hermansen)在影片中更分享到能源自主及轉型,不會因地區規模大小而受限,最重要的是讓這個地區內是否可以讓市民參與-Commonity概念因而產生(Commonity = common + community),農家、勞工各公民都有自己關心的事,但大家可以以不同立場創造共同利益,共同管理共有的風力、太陽能等,創造了具有在地特色的經濟能源利益。
美國加州沙加緬度市在1986年車諾比事件以後,當地市民認為很危險而發起公民投票,決定讓核電廠停止繼續運作。在核電廠關閉後,沙加緬度市民生活依然健全,經濟依然繁榮。當地也為了新的電力來源,進行提案競標,最後除增設了三座汽電共生發電廠外,也興建風力、屋頂太陽能等裝置,更同時投資了許多節能設備,節能也成為核電廠廢止後,沙加緬度市電力公司的基礎。
2008年開始美國開始大規模的綠色能源投資,可看到各州的風力、太陽能所產出的電力已較傳統較污染的能源來源便宜,也創造了更多的就業機會,薪資也在平均水準之上。除政府之外,美國許多科技公司、大型企業如amazon、google、Panasonic等注重環境的衝擊,希望確保公司營運可以永續,因此視再生能源是更經濟的能源來源,這將更刺激美國再生能源的發展。
圖. 2018能源教育講座春季場─311之後日本再生能源發展與國際趨勢
來源:轉載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臉書粉絲頁
只是想留下工作,有一天下一代會想做點什麼,就由我們來打基礎留一點東西給他們吧!-飯館電力公司董事長小林稔
日本過去聲稱核電廠可以帶動地方經濟,但新瀉縣40年來地方產業沒有明顯成長,但福島第一核電廠事故發生後,福島就業及人口卻一落千丈。當地伊丹澤太陽能發電廠的設立,是希望創造更多就業機會,讓市民在原本邊避難邊飼牧之餘,增加了太陽能發電的收入。透過本地銀行的融資,讓就算不能務農的土地還有利用價值。福島縣富岡町為復興地方,規劃了40公頃的太陽能發電建設地,事故發生前為教師的居民雖內心無法原諒國家及電力公司,但卻願意賭上一把,將不可使用的土地轉化為發電場所。福島縣相馬市居民表示就算能給的所剩不多,也必須把福島交給下一代,因此利用募款和補助款推動在飯店及工廠上安裝太陽能板,期望地方藉自己的力量,讓福島在2040年前,達到100%再生能源。
影片中訪問的地方政權表示,希望利用賣電收入當實驗振興福島經濟,透過在地方銀行的幫助,開發再生能源系統來振興地方經濟,創造更多就業機會並減輕居民的經濟負擔。但是,他們很少得到中央政府的支持,這使得許可證變得複雜。離開福島縣,日本其他地方政府也已經嘗試破除傳統電力公司所設下的障礙,慶應大學經濟學者金子勝名譽教授說,各地逐漸推動實現能源自主自給,就如同下棋一般,如果大家都開始做就可以把王推翻,轉型終究得以推動。
再生能源媒體迷思與實際性
關於再生能源最常見的媒體迷思是它們不能夠持續的運作-太陽能只在太陽照射時提供能量、風力發電只在有風時才轉動,若單看一座風機所發出的電,的確有許多發電的落差,但若集合許多風機,整體呈現的供電即會維持在高安定的狀態,也就是以所謂的多數法則來維持穩定發電量(詳下圖)。河合律師也表示,如果加上多管齊下的再生能源來源,不僅靠太陽能或風能,還要加上地熱、水力及生質能等,在多種能源運作之下,更得以提供比傳統發電廠更高效能的在地化能源供應及強健的供電系統,打破了一般再生能源不實際的迷思。
上圖. 現在的電力結構圖
下圖. 再生能源打破變動的解方
資料來源:參照REN21 (2017),臺灣大學風險社會與政策研究中心繪製。
在歐洲,德國因為這個迷思,被認為其再生能源發電實際上是無法滿足用電需求,必須從法國進口核電發電電力。實查2013年德國的電力銷售量,發現德國僅是法國將核電輸出捷克等其他歐洲國家的中繼站,而德國賣出的電力是法國賣出的三倍。
只要將自然力量轉換成能源,世界就會不一樣
再生能源也非完美的,如風機噪音、對飛鳥造成的危險,及太陽能電池板回收規劃等,都等待進一步的解決,但無論如何這些課題都不會讓人失去故鄉。日本比起德國擁有約九倍優質的自然能源,但德國從再生能源卻是日本的九倍,只因為德國的政策讓再生能源得以實現。引發戰爭的一大部分是能源的爭奪與貧窮,將自然力量轉換成能源,世界上許多國家就能夠自給自足,爭奪能源的戰爭就會消失,貧窮國家或地區若能利用再生能源,就能改善目前的生活環境,這些都是巨大的核能產業不能做到的。
除再生能源外,為達到100%再生能源,我們也必須提升能源效率、推動節能。節能不是忍耐的精神論,而是提高產品性能、降低能源消耗的經濟活動,如果能配合再生能源規劃,實踐100%再生能源的道路將會大福縮短。再生能源未來將會與物聯網(IoT)、人工智慧、電動車、節能技術一起產生新的社會體系,這和核電廠體制所象徵的中央集權社會大不相同,將發展為不同產業的交集、充滿彈性的分散網絡型社會。
圖. 2018能源教育講座春季場─311之後日本再生能源發展與國際趨勢
來源:轉載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臉書粉絲頁
打破它!臺灣能源轉型迷思
自然帶給日本莫大的試煉,但也給了日本地方經濟產業重生的機會,突破了大型電力公司及核電衍生產業構成的巨大特權利益體設下的高牆障礙,在各地開出了再生能源自主的花。臺灣不能承受如同日本一般的巨災後才開始改變,必須更加速推動能源轉型,來達成2025年的非核國家願景,擺脫核能並降低對化石能源的依賴。然而現今臺灣社會依然對非核家園目標及再生能源發電佔比充滿困惑及不信任,傳統電廠設備等硬體建設體制所產生的鎖定效應(lock-in)及路徑依賴,皆為臺灣在能源轉型、減量目標及社會變革的阻礙。
臺灣能源轉型發展經常遇到擁核團體及經濟學者提出的「再生能源不符合經濟成本」的說法,強調再生能源的規劃將花費更大社會成本,且未來發電量更少,不符合經濟效益等說法。然而在本紀錄片中,清楚地點出了核電產業的成本不斷地升高,建構在事故上而進步的核能技術成本,是無法與快速發展的再生能源多元事業及創新技術相互比擬的,另外實際走訪使用再生能源的城市及社區群體,也並無因為捨棄核能而造成經濟落後的情況,許多地方更因為再生能源多元的產業技術而創造了更多的工作機會。
另外臺灣能源轉型經常受到質疑的為再生能源發電穩定度無法如傳統發電方式、及再生能源不足以成為基載電力等說法,在河合律師與飯田所長的解說下,若可將再生能源(風力及太陽能)當做能源供電的第一優先順位,隨天氣、配合其他傳統發電(火力、核能、天然氣、水力等)、自由開放的電力市場制度、與國外的電力輸出及輸入及需求端的管理等六項管理措施,配合多管齊下的再生能源來源,將得以提供比傳統發電廠更高效能的在地化能源供應及強健的供電系統。另外最重要的是能源轉型並不只在於能源供電來源的改變,其實更需要與節能並行,節能精神並非要求民眾或企業忍耐,而是在如何更有智慧、更有效率的使用能源。
臺灣的能源轉型及體制的改革,需要更多的社會監督與參與,也需要臺灣各界專家、民眾及跨部會的投入以突破轉型途徑上的障礙,降低轉型的成本及風險,《日本再生-尋找新能源典範》紀錄片的實際案例及說明,無疑提供了我們在能源轉型途徑上的支持及重新檢視的機會。
*對本紀錄片《日本再生-尋找新能源典範》有興趣者,請與媽媽監督核電廠聯盟聯繫播放事宜(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