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能源轉型啟動社會轉型

 

  雖然臺灣已經通過許多因應氣候變遷的法案及制度,但在政府治理失靈及企業不作為下,成效不彰。而當前雖政府欲推動能源轉型,也積極建構發展再生能源的市場,但因欠缺社會共識以及民眾參與,導致2016年至2018年間,再生能源的發展並未達成原設定發電量之目標。若未能正視現存的政策鴻溝,不僅無法達成2025年的電力結構調整目標,亦未能履行法定2050年的長期減碳目標。

  本研究盤點國際上推動能源轉型的經驗,強調若欲達到「系統轉型」的目標,需發展新的治理機制,打造積極型的國家。爰此提出六大轉型政策組合,所彙整之臺灣現行能源轉型瓶頸以及提出的轉型政策組合,不單僅就中央層級相關部會應採行的政策提出建議,對於國會、地方政府、企業、公民團體等不同層級行動者,亦可以此報告為行動指南,共同推動臺灣長期能源轉型。

  最終,呼應德國全球變遷委員會之分析,「今日的社會技術政體是奠基在化石燃料之上,藉著燃燒化石燃料不僅是供給了能源,更同時支撐了經濟、政治、社會等各個系統。」呼籲關心臺灣未來發展的各方先進,應重視能源轉型所開啟的機會之窗,共同推動前述六大轉型政策組合的落實,方可加速臺灣邁入深度減碳的社會,有效因應系統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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